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3XF/2023-05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成文日期: 2023-10-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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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时间:2023-10-18 1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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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环境

泗水县是济宁市唯一的纯山区县,全县总面积1118平方公里,辖13个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03个行政村(社区),户籍人口64.1万人。近年来,泗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先后编制出台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打造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慢性病防治专科联盟、康复专科联盟为依托,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完善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不同人群养老服务需求,全县敬老院实现医疗机构嵌入式服务全覆盖。社会化养老需求和老年人养老需求逐年增加。目前,我区共有正常运营养老机构16 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处,农村幸福院55处。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泗水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7-4298959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