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7030B/2023-01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3-10-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共享车辆停车点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电单车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泗水县共享电车辆管理工作,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做好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定点、有序停放。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共享电单车停放点设置应保障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保证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保证人行道满足承载要求,长度结合路面情况“因地制宜、因路制宜”。
2、共享电动自行车实行电子围栏技术,在县城主次干道两侧设置停车点位,供共享电动自行车定点停放,设置点位应选择人流集中以及市民需求大的区域,主要在医院、商场、集贸市场、交通枢纽、小区、办公场所写字楼等附近设置。
3、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和施划人行道共享单车停车标线,并保持标线清晰、完好。划线要效果醒目,即使在光线不足情况下,依然可以很好起到标识和指示作用。用度上要保持一年不脱落。划线宽度统一为 12cm,共享单车点位宽度为 200cm。
4、停车点位规划、选址、设置工作由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企业共同完成,企业负责施划,完成后形成设置点位明细表,报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备案。
5、各单车企业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点位设置相关事宜,并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有效改善乱停乱放的现象,提升市容秩序。
来源: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