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1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履职依据: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机构职能:后台定制设计表格,表格内容包含:部门职能、编制;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及工作分工;科室名称、业务职能、负责人、电话;直属机构名称、领导信息、职能、地点、联系方式等。
(3)法规文件及解读:部门文件、文件修改废止、决策草案、政策解读;
(4)规划信息:专项规划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情况及工作总结;
(5)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数据、数据解读;
(6)预算/决算: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专项资金、预决算说明;
(7)收费项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
(8)重大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建设进度、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信息;
(9)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招投标情况、中标(采购)公示;
(10)重大民生信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11)其他法定信息: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开的每条信息基本属性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公开方式、发布机构、组配分类、生成日期等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shui.gov.cn)上查阅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 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shui.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art/2023/11/13/art_61504_1320.html)。
3.新闻发布会(www.sishui.gov.cn/col/col17502/index.html)。
4.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
同时,在我单位(地址:泗水县泉济路23号;联系电话:0537-4266178;开放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泗水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泗水县泉济路23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7-426617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泗水县泉济路23号
邮政编码:2732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平台提交
请登录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依申请公开”(www.sishu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KJiaFKVYNeaMESXRomjaL)栏目提交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部
办公地址:泗水县泉济路23号
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73201
联系电话:0537-4266178
公务邮箱:ssjjkfq@ji.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或泗水县所属镇、街道、县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泗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221207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通讯地址:泗水县泉兴路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273200
投诉邮箱:ssxsjj_admin@ji.shandong.cn (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227069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通讯地址:泗水县泉鑫路5号民政大楼8楼813室
邮政编码:2732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泗水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7-436124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通讯地址:泗水县中兴路158号
邮政编码:2732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