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1421/2023-04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成文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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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应急预案

时间:2023-11-29 11: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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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泗水县教体局成立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杨玉辰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鲁敏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蔡秀喜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立法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        局党组成员

李  敏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委驻        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        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高  勋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位涛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魏桂月  四级主任科员

闫兴然  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程  虎  县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长占  颜  杰  孙献青  刘国强  马永新

张理营  魏启龙  孟宪洋  黄  磊  王兴涛

杜  娟  于丁一  贾  兆  高万里  侯  隽  尤继朴   于  敏  马冬青  陈西锟

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贾庆国兼任,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6761685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体局各科室、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类别。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幼儿园)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教体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幼儿园)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县教体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幼儿园)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体局。

2、学校(幼儿园)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体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体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体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体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体局、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体局、县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及时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加师生防范灾害意识,提高在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随时组织检察学校的设施和用具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接到各种指令、预报信息、预警信号等命令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做好防范措施,如遇事故发生,学校要组织师生立即到达安全地带。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并做好抗灾自救工作,防止传染病在校园滋生、蔓延,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十一)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