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1421/2023-05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成文日期: 2023-12-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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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时间:2023-12-01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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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充分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教师努力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广大教师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队伍。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践行“党建统领、立德树人、让泗水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的发展理念

1.建强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构建“工委抓牢支部、支部严管党员、党员带动群众”的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职业信仰。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研究,夯实良好师德师风的思想理论基础。加强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开展“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形象)活动,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的党员教师模范。

(二)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1.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选课程。建立理想信念、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等内容的师德师风课程体系,列为教师培训必修课。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在职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围绕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档案制度,将师德师风培训情况纳入教师成长档案。各学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创建,培树一批境界高、情怀深、业绩好的身边榜样,以每年9月份的“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引领,以优秀教师为榜样,以师德师风报告、论坛、征文、演讲、讲座等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2.师德建设和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同步建设。以个人品德修养为基础,加强个人修养,规范言行举止、建设和谐家庭、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大力表扬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旗帜鲜明的谴责破坏社会公德的言行,同步查处违反生活纪律、作风纪律的问题,严肃处理酒驾、醉驾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逐级开展师德模范、四有好老师、泉乡最美教师等师德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争先进”的局面。组建师德报告团,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师德模范等开展师德宣讲。在泗水政府网站、泗水融媒体“教育专栏”“泗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教师典型和优秀教师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关爱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立标划线,实行职业行为清单化管理

1.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制定师德师风行为清单,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指导,从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以教育部规定的“七条红线”为依据,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行为限制或禁止。

2.加大违规惩处力度。持续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教师队伍。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及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立容错机制,维护教师职业尊严

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人身攻击、恶意炒作等行为的,协调有关部门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开展好家访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加深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理解。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奖励教师或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和尊师活动。

(五)完善评价监督机制,科学推进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

落实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第一标准的要求,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五位一体”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主体多元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成长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在以上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前置审查制度,师德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资格。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将师德师风失范事件一律上报省市教师队伍建设平台,指名道姓曝光。建立重大事项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突发舆情以及接收到的重大、典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县教育体育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督促和指导各学校联合有关部门快速调查,及时处置有关情况。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督导考核评价体系,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赋分标准,对出现教师师德失范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对党组织书记、校长工作履职不到位、管理“宽松软”、师德师风失范现象屡有发生或发生重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县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整改,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并落实师德建设责任体系

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制,发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率作用。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师德师风建设细化到年级组、教科室,落实到中层干部和全体教师,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立并落实师德教育制度

建立寒暑假期集中教育培训和日常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学习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和主讲人,明确检测方式,注重工作实效。2021年师德教育和党史教育学习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方面有亮点、有实绩。

(三)建立并落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巡查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并落实教师有偿补课日常巡查制度和举报受理查处制度,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6761686、6761698)、信箱(ssjyxxw@126.com),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在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按照集中督导和常规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与难点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一旦发现,进行严肃处理。

(四)开展好“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

每年9月,举办教师宣誓、师德演讲、先进个人表彰、退休教师荣休仪式等丰富多彩活动,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五)修订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要根据新时代要求,修订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考核工作要突出时代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激励和引导,明确惩戒措施。考核工作要定期组织,各学校务必于学年结束前完成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进行反馈。考核工作要善于发现问题,运用好提醒谈话等措施,防微杜渐。各学校要使用好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附件:1.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10种行为

2.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学生的“七条红线”

附件1

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10种行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附件2

中小学教师教育行为的“七条红线”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