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8314941364849/2023-017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院务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监督渠道】泗水县人民医院监督渠道
投诉处理电话
0537-4231107
地点
投诉接待室(新院区门诊楼5楼544房间)
接待时间
上午 07:40—12:00下午14:30—17:20
投诉处理流程
医院实行首诉负责制,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及时查明情况给予处理。确有差错的,立即纠正,并当场向患者告知处理意见。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一般于接到群众诉求起5个工作日内向诉求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于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如投诉人对医疗纠纷处理不满意可: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司法鉴定;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评定调解处理;3.经卫健局向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来源:泗水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