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3-05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救助认定】泗水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救助对象认定)、办理程序、现行标准
一、受理条件:
凡是具有泗水县户籍城乡居民,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8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2022年标准),且家庭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镇(街道)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愿时,先填写核对授权书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由镇(街道)提请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无情况后,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核查工作、结合核对结果及入户调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拟批准的在所在村(居)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作出批准决定;审批通过的通过“一本通”社会化发放资金。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2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5元。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