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3XF/2023-05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成文日期: 2023-12-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救助认定】泗水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救助对象认定)、办理程序、现行标准

时间:2023-12-18 1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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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凡是具有泗水县户籍城乡居民,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8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2022年标准),且家庭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镇(街道)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愿时,先填写核对授权书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由镇(街道)提请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无情况后,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核查工作、结合核对结果及入户调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拟批准的在所在村(居)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作出批准决定;审批通过的通过“一本通”社会化发放资金。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2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5元。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