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3-059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4000万只肉鸡肉鸭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4000万只肉鸡肉鸭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屠宰加工4000万只肉鸡肉鸭产业化扩建项目 | 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南,圣源大道以西 |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南,圣源大道以西,项目不新增用地,拟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在现有年屠宰加工4800万只肉鸡肉鸭生产加工规模基础上,通过延长生产时间,实现新增屠宰肉鸡700万只、肉鸭500万只的生产加工能力,扩建后实现全厂年屠宰加工6000万只(其中年屠宰肉鸡3100万只、年屠宰加工肉鸭2900万只)的规模,配套废气、废水、固废等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时间由原来的300天延长至320天,实行单班工作制,工作时间由原来的8h延长至10h,每年生产时间由原来的2400h延长至3200h。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和生活污水。扩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新增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现有厂区西侧约2km处的山东鸿毅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2000m3/d),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改良A/O+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确保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行业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 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项目共涉及4根排气筒(全部均为依托现有):肉鸭待宰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系统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肉鸡待宰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系统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待宰区和屠宰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一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DA006)高于所依附建筑物1.5m。 本项目DA001、DA003、DA004 排气筒排放废气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要求。 本项目DA006排气筒排放的油烟确保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鸡(鸭)毛暂存,污泥暂存产生的废气,以及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企业对鸡毛、鸭毛、污泥粪便等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屠宰生产设备、制冷机组等机械设备、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各种机械噪声。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原有项目生产线设备进行生产,不新增生产设备。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车间内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4、规范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病死鸡鸭、鸡粪鸭粪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肉渣、鸡血、鸭血、羽毛、含蜡与绒毛的蜡饼、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病死鸡鸭厂内专设冷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鸡粪鸭粪胃内容物厂内污泥区暂存后外卖有机肥加工厂,不可食用内脏、肉渣、鸡血、鸭血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羽毛统一收集后外卖羽毛厂,含蜡与绒毛的蜡饼、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由环卫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确保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4000万只肉鸡肉鸭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2月07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