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MB28569452/2023-05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3-12-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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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冬季饮食的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3-12-05 15: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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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气逐渐转冷婚宴、同学聚会、年终总结会等群体性室内聚餐活动会有所增多致使食物中毒风险增大,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注意冬季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并为大家带来如下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一、食品采购应注意事项

1. 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存条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

2.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同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的散装食品。

3. 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

4. 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或者消费凭证,以防出现问题后可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二、外出聚餐应注意

1. 消费者外出聚餐时应选择卫生状况较好、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达标的餐饮单位消费。

2. 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


三、家庭聚餐应注意事项

1. 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所用工具与其它食物用具分开。

2. 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四、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含有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特别是草乌、附片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

      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


五、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

腌制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加入很多盐,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胺等有害物质而引起中毒。


六、安全食用火锅

秋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之一。

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

      要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内脏;

      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七、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