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3-0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森坤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3月17日我局拟对泗水森坤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7日-2023年0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 | 泗水县金庄镇华金集团金益纸业院内 | 泗水森坤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 | 济宁远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泗水森坤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 | 一、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后用于周边农田沤制肥料使用,不外排。 二、印刷机、胶订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 2801.4—2017) 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取辅料库密闭、物料密闭储存、车间/印刷间封闭等措施,厂界浓度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 280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固废贮存及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贮存及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 泗水森坤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品项目2023年03月17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