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21P/2023-011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供应计划及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泗水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全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60.1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60.13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0.1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无供应计划),租赁住宅用地和其他住宅用地均无供应计划。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金庄镇计划供应5宗、面积29.06公顷;济河街道供应4宗、面积25.17公顷;泗河街道计划供应1宗、面积5.9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泗水县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加强住宅用地市场分析和预判,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促进住宅用地供应市场稳定。
(二)规划编制方面。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保障总体用地结构均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
本供应计划将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col/col17474/index.html)向社会公示。
附件:泗水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 用地 | ||||
商品住宅 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 住宅用地 | 小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泗水县 | 60.13 | 60.13 | 0 | 60.13 | 0 | 0 | 0 | 0 |
注:1.本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⑦=⑤+⑥,且⑦≥①*10%。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