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3-01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3-04-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红薯淀粉车间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3-04-04 15:17
【字号: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4月04日我局拟对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红薯淀粉车间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04日-2023年0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红薯淀粉车间扩建项目

济宁市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东南、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红薯淀粉车间扩建项目,建设于济宁市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东南、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法人代表陈红岩。

1、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厂区西北现有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项目废气采取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措施,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机械,对高噪声源采取做好防震基础,严禁夜间10:00以后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要求。营运期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严禁随地丢弃,并及时清运处理;对施工开挖的土壤做好回填,待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破坏的植被。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新增薯渣收集后外售周边用于堆肥;地面收集粉尘、新增除砂杂质、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作为产品外售处理;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用作农肥,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泗水鑫美服饰有限公司普通服饰、布料加工项目2023年03月21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