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3-017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佳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3-05-1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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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5月10日我局拟对泗水佳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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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加工制造

泗水县济河街道办沙胡同村垃圾处理厂院内

泗水佳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捷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泗水佳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加工制造,建设于泗水县济河街道办沙胡同村垃圾处理厂院内。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法人代表徐亮。年产混凝土25万m3、砂浆25万m3。

1、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和厂区地面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2、储罐呼吸孔粉尘:储罐密闭,通过管道连接呼吸孔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上料口设置半封闭集气罩,上料粉尘和搅拌粉尘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砂浆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上料口设置半封闭集气罩,粉料经密闭管道由储罐打入搅拌机,搅拌粉尘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路面硬化,路面洒水,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原料运输车辆采取全覆盖方式,产品运输使用密闭罐车;卸料、原料存放均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喷淋设施;传送带密闭,车间顶部设置喷雾设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水泥行业)。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洗车台沉淀池和搅拌机沉淀池的沉渣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泗水佳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2023年04月 25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