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273W/2023-01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申请指南
成文日期: 2023-05-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时间:2023-05-25 17: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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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二、补贴依据: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2023年补贴标准不低于127元/亩,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四、申请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种植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镇(街道)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街道)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束后,由农业科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行文于3月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并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核定面积等材料,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县财政局发放补贴。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7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种粮主体。对按每亩127元补贴标准落实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五、申请材料: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农户自报告单

六、咨询方式:0537-4363603

咨询电话:0537-4363603

受理单位:泗水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七、监督渠道:

监督举报电话:0537-4363603

地   址:泗水县泉兴路5号







来源:泗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