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429824J/2023-02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统计局局长张磊解读泗政字〔2023〕3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问: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23〕7号)要求,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问:该通知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泗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全县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文化泗水、幸福泗水”,全力实现经济行稳致远,奋力谱写新时代现代化泗水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问:我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县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是什么?
答:普查对象是在泗水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范围包含哪些?
答: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分别是什么
答:(一)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来源:泗水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