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3476/2023-02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泗政办发〔2023〕2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泗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动态调整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步印发《关于公布《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3号),对市县许可事项做出进一步明确;结合上级清单和泗水实际,我县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作了相应调整,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公布<泗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泗政办发〔2023〕2号)(以下简称《事项清单》)。
二、决策依据
1.《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2.《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
3.《关于公布《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3号)
三、出台目的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清单内容,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四、重要决策
《事项清单》依据中央、省、是许可清单体例,包括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共284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3个镇(街)和28个部门单位,县、镇2个实施层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全省统一,主管部门、实施机关原则上与上级清单一致。
相较2022年版清单内容,2023年版清单新增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6项许可事项;删减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2项事项。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具体联系人:张 迪
咨询电话:0537-4221137
来源: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