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23-02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公开征求《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质量和执行效力,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ssjsjbgs01@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泗水县济河街道泉衍路3号907室,邮编27320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对象住房需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后评估。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由泗水县住建局提请县政府于2019年9月24日出台,自2019年9月24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23日,2022年7月27日进行了修改(泗政发【2022】12号)。文件共七部分三十七条内容,主要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和建设、保障资金及住房来源、保障方式、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等内容。
(三)评估过程。住建局于2023年6月15日组织召开会议,对文件开展后评估。参加会议的有法律顾问1人、专家4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住房保障住户代表。评估采取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会议还听取了住房保障住户代表对文件提出的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与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互相衔接,建立的配套制度完备,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度措施必要、适当,有关措施高效、便民,切实可行。
(二)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也及时收集了各方反馈,并根据需要进行了修订。文件体现了民主、科学的立法精神。
(三)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文件自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对象住房需求,取得了预期效果。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整合保障性住房资金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定价机制、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措施,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针对各层次保障需求,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切实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推动了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改善保障对象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工作信心,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布局。文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符合文件的制定目的和预期目标,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存在的问题。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评估结论综合评估结果显示,《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是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自实施以来,在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对象住房需求提供了有效途径。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也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适应了新形势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需要。因此,建议文件继续有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