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1421/2023-028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教育财务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7-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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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时间:2023-07-03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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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预防和遏制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以及个别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抓好事前预算管理、事中支出审核、事后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约束,规范财经活动,逐步建立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促进各单位自觉规范执行财经纪律规定常态化、制度化。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会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局计财审科每季度对各单位相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会计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预算管理

(一)严格预算编制。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工作规范编制部门基本预算、专项预算和综合性预算,认真执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标准和要求、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确因政策因素造成支出调整的,按照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对年内难以形成支出或者项目结余资金,要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县财政或者调整预算。

(二)严格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执收单位应当在收入项目目录范围内,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票据管理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票款一致、验旧领新”制度,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作用。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登记、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

(三)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信息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和控制,严格按照批复的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投资评审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四)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统一批复。各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且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

(五)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单位拟新增资产的,严格按照单位存量审核和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购置。

(六)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积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对经过清理甄别属于政府偿还的债务,根据债务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管理。

四、严格制度管理,规范支出行为

(一)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研究报告制度,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程序上会集体研究和决策,并按照要求公开公示。对属于全县教体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学校实行民主理财小组管理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要自觉学习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专业知识,做到积极履职,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5-8人组成(校长及财务人员不得参与民主理财小组)。

2.积极参与学校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重大开支必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和校委会研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决议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在大额申请报告上签字。

4.做好民主理财小组会议纪要和对学校经济活动、财务

监督记录、公示内容、公示照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5.民主理财小组每年应对上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其结果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报告。

6.民主理财小组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并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别是抓好专项资金的整合、分配、使用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问题。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实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招标限额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差旅费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各单位要将差旅审批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无审批单一律不予报销。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对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1.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办公室(或职能部门)开具《出差派遣单》,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差旅费报销实行一次一单,多次一单的,单位不予报销。

3.差旅费只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四项费用,报销标准执行<<泗办发〔2020〕11号>>.

4.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选择住宿宾馆。一般出差人员不得乘坐飞机,确需乘坐飞机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乘坐出租汽车的城市间交通费单位不予报销;超出本人职务等级标准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本人承担。

5.差旅费报销单所附的票据,依次为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审批单及出差的通知、文件等资料;且所附的票据日期必须和出差日期相符,不得超出《出差派遣单》批准的日期。

(四)印刷费管理

1.印刷业务实行审批制度,办公室(或职能部门)开具审批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2.印刷费实行一单一明细。印刷明细单的日期、内容、数量、金额、经手人,必须和审批单一致,明细单的范围、数量不得超出审批单。

3.印刷费报销发票必须附有审批单与印刷明细单。

4.印刷费实行月结算制度,要及时与商家结算,不得在商家长期挂账,要及时报账。

(五)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作为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监督。报销凭证应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等,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1.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公款接待。

2.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去高消费餐饮场所。

3.严禁单位借公务接待名义,自行公款大吃大喝。

4.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制度,不得在饭店赊欠挂账,及时与饭店结算,报销标准执行<<泗办发〔2020〕11号>>。

(六)会议费、培训费管理

按照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办会、组织培训,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的数量、时间、规模,实行“一会一结算”“一培训一结算”。费用报销应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参会人员名单、费用原始单据以及批复手续,对未经批准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其他财务管理

1.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各级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津贴补贴或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准自行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以公款支付或垫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通讯、取暖等费用。严禁以虚报人数、吃空饷等方式虚报冒领财政资金。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自行采购,但年内不得将采购项目划大为小,划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3.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级各部门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应该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的资金,不得自行垫付,规范授权支付管理,严禁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大额提现。严格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对于以现金形式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严禁违规套取现金;严禁使用未经批准、已失效账户;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

4.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项目,除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结算外,各级各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特殊事项,经办人需事先征得单位负责人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否则不得予以报销。强制结算目录以外的其他公务支出项目,各部门单位也要积极通过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切实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5.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各级各部门的所有资金都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原则上不再开设新的银行账户,按规定确需开立、变更账户的,要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撤销银行账户的,要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备案。对违反规定开立、变更银行账户或撤销银行账户未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备案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单位均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规范账务处理。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对各项支出必须履行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熟练掌握日常记账、年底结账方法,规范账务处理,杜绝使用一般收据、白条等不规范票据,严禁虚列财政支出,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达不到核算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用具装具等,不论单价多少,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构筑物。是指中小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指房屋以外的建筑,包括各种塔、池、井、棚、场、路、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安装在房屋和建筑物内部的,与房屋和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配套设施,如电梯、水暖管道、除尘通风设备、通讯设施、输电线路等。

2.通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业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通用性、一般性的设备,如服务器、台式机、防火墙、软件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交通工具以及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根据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而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业用途的设备,如学校的教学仪器等。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物、陈列品、展品等。

5.图书、档案。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档案。具体包括各种藏书、期刊、档案、特种文献资 料、缩微资料、视听资料、磁盘、光盘资料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是指中小学校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家具、被服装具和特种用途动植物等,如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厨卫用具,实验用动物、名贵树木花卉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使用好济宁市中小学资产管理平台,使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个人)负责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使用部门领用财产保管实行责任制,制定物品管理责任书,物品器材谁使用谁保管。凡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遗失的,须照价赔偿,如:教室内的教学设施或其他附属设施,班主任为责任人。各处室办公用品由处室自行保管,责任人为处室负责人。

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账簿登记,确保账实相符。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报废年限,不得借办公场所搬迁或会议、培训之机购置更新办公设备,不得提前报废更新办公设备;严禁超标准配置资;严禁工程完工后不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验收和入账;单位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和处置;强化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资产处置范围、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私分、转让、转借、调换等形式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资产处置收入要及时上缴县国资委。

六、加强监督检查,巩固长效机制

(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视财经纪律为高压线,切实强化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制,重大开支项目应集体研究决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各项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财务事项。

(二)加强财务内控监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查找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风险点和薄弱点,完善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明确单位各项支出标准和报销流程,全面审核各类财务单据,不合规、超标准、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会计信息,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科学划分职责权限,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从管理机制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任中和离任审计,重点抓好对部门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维护部门单位机关正常运行的根本,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办事的有力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领导小组,抓好定期研究、组织协调以及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担负起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对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政治责任思想认识,充分履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财经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落实和发挥审核监督职能,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对《意见》的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将《意见》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财经纪律意识,形成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意见》的规定要求,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单位财经活动,依照规定严格程序,杜绝走形式、搞变通,县教体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要切实发挥监督和把关作用,决不触碰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达到优化财经秩序的目的。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严格遵照要求,加强经费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8日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