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645/2023-05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议题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0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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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次议题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林晖解读泗政办字〔2023〕17号《泗水县关于印发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0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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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泗水县关于印发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23〕17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们邀请到泗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林晖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请问文件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心理健康是健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推进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实施平安泗水建设和健康泗水行动,促进大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请问文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服务需求,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请问文件的起草过程有哪些?

4月11日,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构建“1+10+N”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23〕24号),该方案明确指出:“构建1+10+N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已列入2023 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该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务必结合各自实际, 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此,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充分征求了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等 17个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泗水县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四、请问文件起草依据是什么?

根据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8〕44号)及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五、请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作方案》共包含三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建成高标准县心理健康中心,县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中小学校均完成心理服务站点建设,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成心理服务站点不少于40处。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成全县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等。

(二)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10月底前完成。

二是加快心理服务站点建设,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中

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负责各自范围、各自领域心 理服务站点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全县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确保实现市县互联。

四是加快推进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心理学、社会学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以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心理健康人才培训,年内已培训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人员200人次。

五是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心理健康意识。

六是强化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水县社会心理 服务体系建设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成立了建设推进组、政策研究组、专家指导组,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各自领域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督导。

六、请问文件应如何公布?

《工作方案》明确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县委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单位:泗水县卫生健康局

具体联系人:赵士庚

咨询电话:0537-3707069


【会议链接】泗水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


来源:泗水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