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831/2023-055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泗政办字 |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泗政办字〔2023〕2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市农村供水保障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泗水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经研究,县政府确定成立泗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洪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段 伟 副县长(挂职)
成 员:冯甲新 泗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
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 伟 县财政局局长
张晓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永强 县水务局局长
吕彩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林 晖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 涛 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局长
雷国防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 震 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负责动员各部门统一思想、扛牢责任、真抓实干,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张永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重大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调度,督促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县水务局:负责开展全县农村供水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农村供水项目专项债争取、农村供水价格核定。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农村供水项目投入,加强资金监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农村供水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并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农村供水项目相关手续审批办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供水保障有关政策的落地落实。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质检测和卫生监督。
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范围内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相关工作的落实。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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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泗政办字〔2023〕2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音频解读】泗政办字〔2023〕2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水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