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3-014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3)泗水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单位:泗水县民政局
一、事项名称:最低生活保障认定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下放方式:(在选项中打√)
直接下放√ 窗口前移□ 初审转报□
四、受理条件:凡是具有泗水县户籍城乡居民,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8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2022年标准),且家庭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五、办理对象:个人
六、申请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申请人向镇(街道)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愿时,先填写核对授权书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由镇(街道)提请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无情况后,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核查工作、结合核对结果及入户调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拟批准的在所在村(居)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由镇(街道)作出批准决定;审批通过的通过“一本通”社会化发放资金。
八、办理地点: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2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5元。
十、设定依据:
根据《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济民字〔2022〕5号)
十一、收费项目及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十四、分管领导:宋奎国
十五、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十六、责任人:陈霞
十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7-4298908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