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9452/2023-05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食品生产经营抽检计划】2023年泗水县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抽检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泗水县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提升我县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老人的饮食安全,我局决定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安排
(一)抽检品种: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等老人日常使用量较大的品种为主。
(二)任务安排:
1、在养老服务机构购买样品,不够的在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抽样,抽检共65批次(见附件1);
2、餐饮具共抽取12批次(见附件2)。承检机构应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版》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开展工作,检验项目不少于省抽同类品种项目数量的80%。
二、工作要求
(一)抽样
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样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二)检验
承检机构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施细则(2023年版)》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开展检验工作。检验过程必须做好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的客观准确。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全部的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报送数据,发现有非法添加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送县局,并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三)时间安排
抽样工作应于收到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全部检验工作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工作纪律
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不准随意更改样品信息,不准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不准擅自发布抽检检测信息,不准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位馈赠,不准利用抽检工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抽检检测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反纪律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抽检分配表
2. 餐饮具抽检名单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抽检分配表
食品大类 | 监管所 | 合计 |
食用农产品 | 各监管所抽检5批次 | 65 |
粮食加工品 | ||
豆制品 | ||
合计 | / | 65 |
附件2
餐饮具抽检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合计 |
1 | 泗水县济河办孔德华过桥米线 | 2 |
2 | 泗水县济河办挑肩小面 | 2 |
3 | 泗水县万隆柠檬鱼餐饮店 | 2 |
4 | 泗水县泗河办香猪查理中餐厅 | 2 |
5 | 泗水县圣水峪镇北山小学食堂 | 1 |
6 | 泗水县苗馆镇小王庄春萌幼儿园 | 1 |
7 | 泗水育才学校 | 2 |
合计 | / | 12 |
来源: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