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0256 |
02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1987〕24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80 号 2017 年 12 月 26 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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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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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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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0257 |
02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1987〕24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80 号 2017 年 12 月 26 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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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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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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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水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