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236324/2024-043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镇(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12-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责任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星村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人事科 |
领导信息 | 星村镇人民政府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人事科 | |
机构设置 | 星村镇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人事科 | |
履职依据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以星村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索引号、主题分类、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统一编号、有效性、发文字号、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n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文秘科 |
财政预决算 | — |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 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财务科 |
其他法定内容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党政办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n政府公报 n政务新媒体 | 督查室 |
来源:2024年济宁市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