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273W/2024-0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申请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二、补贴依据: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2024年补贴标准不低于120元/亩,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四、申请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道)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街道)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行文于3月31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并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县财政局发放补贴。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定的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3年实际补贴的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20元/亩最低补贴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五、申请材料: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农户自报告单
六、咨询方式:0537-4363603
咨询电话:0537-4363603
受理单位:泗水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七、监督渠道:
监督举报电话:0537-4363603
地址:泗水县泉兴路5号
来源:泗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