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鲁科便函〔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4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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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5日
来源:泗水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