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泗卫医罚[2024]第002号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执行方式 | 执行结果 | 专业类别主类-查处 | 处罚程序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元)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元)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泗水县泗河街道圣源居花园卫生室 | 冷* | 泗水县泗河街道圣源居卫生室使用未取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案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泗卫医罚[2024]第002号 | 2024/05/22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医疗卫生 | 一般程序 | 10000 | 0 | 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的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来源:泗水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