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668097287N/2024-023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泗政字
成文日期: 2024-06-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泗政字〔2024〕8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泗水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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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处)已经县政府核定,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附件:泗水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泗水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6处)



序号

名称

年代

地址

古建筑

(4处)

1

迎仙桥

清代

泉林镇贺庄三村

2

历山桥

明代

泉林镇历山西村

3

东岩店桥

明代

苗馆镇东岩店村

4

泰宁边区人民自治委员会泗水分会驻地旧址(于蔚祥故居)

清—民国

高峪镇亮庄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处)

5

陈家庄炮楼

民国

柘沟镇陈家庄村

6

滕家洼炮楼

民国

柘沟镇滕家洼村


【word版】泗政字〔2024〕82号关于公布泗水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docx

【pdf版】泗政字〔2024〕82号关于公布泗水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pdf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