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4-03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号)要求,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9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16元。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