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3XF/2024-03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成文日期: 2024-07-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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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时间:2024-07-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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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号)要求,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9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16元。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