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1421/2024-04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招生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泗水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4年度)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学生个人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通过户口簿无法确定学生与监护人之间母子(女)或父子(女)关系的,需另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为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且有实际经营场所并正常营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城区企业法人按照进城经商人员对待。
安置原则:小学按经营场所地址所在服务区安置;初中城区统一在泗水县竞技体育学校(泗水二中校区内)安置。
非泗水县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学生个人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通过户口簿无法确定学生与监护人之间母子(女)或父子(女)关系的,需另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居住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安置原则:小学按居住证所在服务区域安置;初中城区统一在泗水县竞技体育学校(泗水二中校区内)安置。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