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61X3/2024-02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审计局 组配分类: 审计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8-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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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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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支持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县第十九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创新思路求突破,攻坚克难强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7.7%。

——强化政策引导,积极培植财源。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完善各镇街及泗水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泗水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调动了各方面组织收入积极性。开展土地税源排查增收2194万元,加强水资源管控增收4224万元,砂石资源、耕地占用清理增收4105万元,对上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实现税收1200万元。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6.9亿元(含债券),重点支持了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优先保障县委确定的重大项目、续建项目和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490万元,用于富民产业、人居环境、公益事业等工作。安排企业扶持资金6480万元,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开展助企攀登工作。向市担保集团增资5000万元,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5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新兴产业贷款难问题。安排资金505万元,用于餐饮零售、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拉动消费3000余万元。新增鲁担惠农贷713户、4.6亿元,在保829户、5.1亿元。办理留抵退税5969万元、出口退税7929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退税1881万元,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安排“三保”支出3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4%,工资、困难救助等资金均能及时足额发放。安排教育支出11.5亿元,扎实落实公用经费政策,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安排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2亿元,维护社保基金正常运行。安排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资金3.2亿元,再次提高了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安排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资金4878万元,提升了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补贴等资金6735万元。

——积极对上争取,拓宽资金渠道。聚焦绿色低碳先行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专项债券等政策,全县争取竞争性资金16.8亿元。重点利用了债券和新发国债政策,30个项目先后获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通过,争取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1.8亿元、国债1.2亿元;争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7387万元,总量全省第一。

——审计整改日益成熟,“下半篇文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制定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流程。至2024年4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5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2项,追责问责17人。

一、2023年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00180万元、支出总量482980万元,结转结余1720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4440万元,支出314328万元,结转结余112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938万元,支出总量2912万元,结转结余26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761万元,支出78220万元,累计结余93831万元。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绩效管理、地方债务管理等5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10个部门存在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欠拨专项资金共计1182.23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政法转移资金46万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资金10万元;县教体局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125万元、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112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现代服务业奖励资金10万元,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0万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资金2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200万元;县卫生健康局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51.24万元、高龄健康补贴资金39.3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7.50万元、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6.91万元;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62.28万元、养老体系运营补助资金99.14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安置支出资金6万元。县水务局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91.81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不足。一是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不到位。2022年泗水县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反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产业化奖励项目”、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及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项目”和县科技局“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项目”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得分均为0分,自评等级差。2023年县财政未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减少预算,而是按照2022年的预算数继续批复项目预算。二是新增县级预算资金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2023年预算安排的新增1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共4项(辅警经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泉康小区27#公租房项目款),涉及本级预算金额1484万元,县财政局未对以上新增项目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情况进行审核。三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2023年,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实施的“泗水县生态环境智慧管控服务”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泗水县2022年粮食绿色低碳高质量高效创建采购”项目和县融媒体中心实施的“应急广播二期建设”项目等3个政府采购项目,均未进行事前设立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督和事后全面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监管,涉及金额1073.34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缴款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使用现金收取保障房租金或将租金归集至个人微信后由收款员统一上缴至账户,2023年度涉及60笔,共计43.99万元。

(四)两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产业化奖励项目”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项目”,由于年初未结合实际科学编制预算,项目未执行。

(五)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够严格。2023年,泗水县申请专项债券项目23个,涉及债券资金11.76亿元。本次重点审计了2023年度债券项目开展情况和以前年度债券项目绩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泗水圣源热电有限公司供热供汽管网建设项目涉及2022年专项债券4000万元,该项目合同总额为6860.84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已完工项目产生收益 3960 万元,县财政局偿还了应由泗水圣源热电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券利息支出205.8万元。二是两个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未开工建设。(1)泗水县城乡供水提档升级工程,未招标,未开工建设。(2)泗水县新型智慧城市多网融合建设项目已招标,未开工建设。

二、政府性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2023年度,县审计局对县级11个400万元以上公共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涉及总投资38400.93万元,审减造价节约财政资金共计8028.89万元。审计还发现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支出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加大财政支持各级重大政策落实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二)抓好预算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明确绩效考核责任,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预算单位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优化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督促专项债券申报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的论证工作。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情况。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6月以来,按照审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两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涉及5个部门,共计46.26万元。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收缴未收缴租金7.76万元,县工信局应收缴未收缴租金34.25万元,金庄镇人民政府应收缴未收缴租金1.69万元,苗馆镇人民政府应收缴未收缴租金0.66万元,泉林镇人民政府应收缴未收缴租金1.90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对泉林镇、圣水峪镇的领导干部在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完成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方面。

一是泉林镇、圣水峪镇两个镇空气质量参数超标。二是泉林镇未完成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距目标要求相差3818亩。

(二)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泉林镇、圣水峪镇两个镇的林地侵占基本农田,涉及面积160.46亩。二是圣水峪镇建设8000亩高标准农田,其中247.8亩为林地和养殖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矢量图相冲突。

(三)矿产资源方面和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圣水峪镇废弃矿区未复垦复种。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张家峪村东南侧矿区应进行废弃矿区复垦复种,面积为12.53亩,实际未进行复垦复种。二是泉林镇3处无采矿许可违法采矿,涉及面积257.7亩。

(四)水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圣水峪镇违规在河流岸边设排污口。二是泉林镇河流岸边排污口未彻底封堵。

(五)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圣水峪镇未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圣水峪镇共采伐林木278.8亩,其中251.16亩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二是泉林镇贯彻落实林长制政策不到位。未按上级规定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按照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林长制工作。

(六)环境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圣水峪镇、泉林镇在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二是圣水峪镇水质参数超标。三是泉林镇畜禽养殖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四是泉林镇部分生活垃圾未按照城乡一体化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泗水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