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4-02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9月11日我局拟对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泗水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 | 泗水县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E117度10分30.317秒,N35度36分10.155秒) | 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建设于泗水县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E117度10分30.317秒,N35度36分10.155秒)。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法人代表司光明。项目现有产能为年开采加工100万m3建筑石料石灰岩。本次工程建成后,年产能不变,仍为年开采石灰岩100万m3,经加工产出260万t/a建筑石料。 | 1、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设施,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露天非煤矿山开采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DB3708/T12-2022)》要求进行。废气防治措施同时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等要求。钻孔、锤破采用湿式作业喷淋抑尘;粉尘采用除尘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矿石装卸前后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进行多次洒水抑尘,控制车速,运输车辆在出场前进行清洗以保证不带泥上路,并采用苫盖等治理措施。无组织颗粒物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控制爆破时间,设置警示、提示标志;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设备保养维护;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禁鸣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2024年08月28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