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652K/2025-066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单绍行诉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67号)答辩、开庭通知公告

时间:2025-10-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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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单绍行诉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67号)。申请人单绍行仲裁请求如下:1、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的待岗生活费10920元;2、支付未交社保经济补偿3072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本委定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2时在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泗水县中兴路10号)一楼101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4365370

    

附件:附件:申请人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pdf


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