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3476/2025-06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泗行审水保(表)决字〔2025〕13号
金东纸业(泗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3日提出年产20000吨特种纸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3日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泗行审水保(表)受字〔2025〕1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5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22232.4元。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本机关重新审核。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来源: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