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5-067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裕时食品有限公司花生、蚕豆休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山东裕时食品有限公司花生、蚕豆休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花生、蚕豆休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 泗水县经济开发区圣和路9号。 | 山东裕时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裕时食品有限公司花生、蚕豆休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建设于泗水县经济开发区圣和路9号。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梅天涛。年产9000吨油炸花生、3000吨五香花生及3000吨蚕豆。 | 1、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标准参考《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一般保护区要求)。 2、有组织油烟排放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的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油炸锅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需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裕时食品有限公司花生、蚕豆休闲食品生产加工项目2025年10月11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