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668097287N/2025-07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泗政字
成文日期: 2025-10-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泗政字〔2025〕8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时间:2025-10-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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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建设,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地位作用

本规划是对泗水县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各类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须符合本规划。

第3条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泗水县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提供空间保障。

第4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县域层次包含泗水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中心城区包括泗河街道、济河街道、金庄镇和中册镇的现状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面积43.30平方千米。

规划范围不作为市县间勘界和管辖的依据,邻界地区开展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时,应做好与相邻县(市、区)的协调衔接。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6条  规划成果及解释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专题报告和其他材料以及数据库等。规划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自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泗水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现状概况

第7条  地理区位

泗水县位于济宁市东北部,鲁中南泰沂山区西部,东邻平邑县,西接曲阜市,南临邹城市,北连新泰市,西北与宁阳县交界。对外联系通道主要为鲁南高铁、新石铁路、日兰高速公路、G327和S103等。

第8条  自然本底

泗水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南北高,中间低,由东向西倾斜。整体呈现“北山南岭,一水中分”格局,南北为低山丘陵,中部是泗河冲积平原。

县域内山体众多,形态各异,其中北部凤仙山为县域内最高峰,海拔608米。泗河横穿县域中部,全长52千米,济河、柘沟河、鲍村河等多条纵向水系汇入其中;境内有龙湾湖、青界水库、尹城水库、华村水库、贺庄水库等大小湖泊水库。森林资源较丰富,以乔木林为主,集中分布在北部和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域。耕地主要分布于中部河谷平原区域。

第9条  社会经济

泗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54.29万人,城镇化率43.77%。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5.73亿元,形成了以现代农业、健康食品、绿色建材和机械制造为主导的产业体系。乡村振兴深入实施,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获评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圣水峪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甘薯产业园、等闲谷艺术小镇等乡村振兴项目发展良好。

第10条  历史文化

泗水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因泗河(古称泗水)发源于境内而得名,儒家文化、始祖文化、泉文化源远流长,素有“圣源泉乡”之美誉。孔子曾在泗河源头发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叹;伏羲、虞舜、大禹等祖先曾活动于泗河上游一带;境内泉多如林,康熙皇帝、乾隆皇帝都曾到此观泉并留下诗篇。历史遗迹众多,现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省级以上传统村落3处,历史建筑11处。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11条  耕地保护压力较大

近年来,全县耕地呈现向林地、园地流入的趋势,2010—2020年间,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27.15万亩,降幅32.45%,受限于山地丘陵地形地貌,现状耕地分布零散,土地整治和耕地补充难度较大。

第12条  空间利用效率不高

全县人均城乡建设用地263.87平方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64.04平方米,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202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增长15.79平方千米,增幅68.13%,城镇人口增幅为45.05%,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两栖占地”,农村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

第13条  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品质有待提升

城市山水特色彰显不足,泗河、济河沿岸地区缺乏设计管控引导,风貌特色不突出。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设施建设方面短板明显。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需求尚有较大差距。

第14条  文化资源缺少整合与展示利用

现状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不充分,圣源文化、始祖文化等优秀文化的资源整合和价值转化形式较为单一。与山水圣人文化轴、孔孟文化带、尼山文化片区的联动发展不足,在区域文化竞合中未发挥出自身优势。文化“两创”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增值、赋能作用未彰显。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第15条  重大机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决策,为泗水县在区域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中寻找新定位、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将泗水县划入核心区,为泗水县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两创”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鲁南高铁建成通车、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枣泰高速公路、潍商高速公路、尼山至曲阜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谋划布局,有利于泗水县快速接入区域交通网络,融入新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16条  面临挑战

人口流失风险加大。2020年,泗水县户籍人口64.65万人,常住人口54.29万人,人口流出10.36万人。随着区域快速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人口向周边城市流失的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区域竞争挑战加剧。省会经济圈与鲁南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内四市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资源向区域中心城市集中的趋势正在加剧,给泗水县在区域竞争中带来新的挑战。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供应日趋紧张,生态环境约束愈加明显,倒逼泗水县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第三章  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城市性质

第17条  城市性质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典范,以新兴产业、休闲旅游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8条  总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强县,乡村振兴和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引领区,区域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19条  阶段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实现突破,基本建成全省领先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山泉河湖城”空间特色更加鲜明。中心城区聚焦“生态泗水、活力泗水、文化泗水、幸福泗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到2035年,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强县、乡村振兴和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引领区、区域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生态秀美、经济繁荣、文化彰显、民生幸福的县域综合性服务中心。

到2050年,全面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以更高水准建成“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建成济宁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城市标杆。

第20条  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山东省和济宁市相关要求,结合泗水县发展目标,构建由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3大类共31项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第三节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第21条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上级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要求,加强县域生态安全管控,守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营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泗水模式。

第22条  新动能培育战略

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泗水特色,培育新动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绿色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强基础创新能力,形成持续创新能力。保障新动能发展空间,坚持以存量促转型、以增量促项目、以减量提质量,以新动能配置为主线,优先保障重要功能平台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第23条  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龙湾湖片区为核心,以泉林镇、圣水峪镇、杨柳镇、泗张镇为重点,发挥龙湾湖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带动作用,打造在全省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

第24条  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

以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导向,推进村庄空间布局优化,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引导乡村功能转型。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同富裕。塑造具有“山水城文”特色的绿色生态园林城市,深入挖掘儒家文化、圣源文化和始祖文化等优秀历史文化,促进泗河文化带及泉林镇和圣水峪镇文旅融合发展,彰显泗水县的自然和人文特色魅力。

第四节  区域协同发展

第25条  融入鲁南经济圈和济宁都市区发展新格局

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按照功能定位要求强化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打造县域乡村振兴先行区和示范区,协同曲阜市、邹城市,共同探索适宜地方特色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积极融入济宁市空间发展新格局,重点打造济宁—临沂发展带的东部门户,依托泗河等其他生态资源,打造济宁市东部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水源涵养区。

第26条  协同区域交通建设,落实重大交通设施

规划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枣泰高速公路、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G327和S103济枣线,与现状新石铁路、鲁南高铁、日兰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共同构建便捷的区域快速交通环境,增强对外联系和发展支撑力,助力泗水县高效融入鲁南经济圈。

第27条  共同构建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

发挥地处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核心区优势,主动对接山水圣人文化轴、泗河文化带等省市级重点发展轴带。重点以尼山圣源书院和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为依托,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区。

第28条  加强与周边地区协同联动

西部强化与曲阜市共建共保,加强与京沪通道的联系,打通中心城区至曲阜东站的快速交通;借力文化优势,加强与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的联动和互补;打造泗河生态长廊,协同开展泗河综合治理和开发。

南部加强与邹城市在生态保护和乡村旅游方面的协同发展,共同开发区域旅游资源,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依托圣水峪镇,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东部强化泉林镇的门户作用,加强与临沂市的联系。依托G327、日兰高速公路、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鲁南高铁,打通泗水县至平邑县的快速交通;依托泉林泉群景区,发挥泗河源头优势,打造生态旅游和圣源文化片区。

北部与泰安市生态共保,共建山地生态屏障。联动北部石门山—凤仙山—龙门山打造生态旅游区;依托S103济枣线、董梁高速公路等,打通与新泰市的快速交通。

第四章  落实三区三线,构筑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约束

第29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61万亩。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符合条件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第30条  生态保护红线

到2035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51平方千米。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泗河、芦城河、贺庄水库、龙湾湖、华村水库以及县域内主要山体。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31条  城镇开发边界

到2035年,全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5.75平方千米,包括现状及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不得擅自改变。

第32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落实划定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及时开展动态补划。严格保护和管控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相关的空间环境,并将其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用途管制要求,历史文保护线内进行建设工程,应依法履行批准手续。

第33条  洪涝风险控制线

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将泗河、济河、高峪河等骨干行洪排涝河道和华村水库、贺庄水库、龙湾湖、尹城水库等主要水库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禁止在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现状地物,应依法有序退出。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定位

第34条  县级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泗水县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

第35条  镇(街道)主体功能定位

结合镇(街道)实际情况,细化主体功能定位,确定泗河街道、济河街道、金庄镇和中册镇为城市化地区,是未来泗水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投放、基础设施延伸、项目布局、资金投放的重点区域。

确定泉林镇、圣水峪镇、杨柳镇、柘沟镇、高峪镇、星村镇、华村镇、苗馆镇和泗张镇为农产品主产区,承担保障粮食安全、发展林果业的职能,重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发挥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加快乡村振兴建设。

第三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36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一带两轴,三心八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带”为泗河生态带。以“文化、生态、休闲”为主题,充分利用水系生态,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对水系、湿地、自然岸线进行修复和治理,提高生态功能,提升生态质量。

“两轴”为横向沿G327的城镇发展轴和纵向沿中心城区中轴线形成的山水城文发展轴。发挥轴线带动作用,提升中心城区的吸引力,促进沿线镇(街道)的集聚发展。

“三心”为中心城区、泉林镇副中心和圣水峪镇副中心。中心城区凸显文化、教育、生态、交通等多重优势,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功能;泉林镇副中心依托古卞国文化、泉林泉群景区和机械产业基础,打造以文化产业、旅游业、智能制造等为主导的文化名镇、旅游强镇、工业重镇;圣水峪镇副中心依托鲁南高铁泗水南站和龙湾湖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打造以生态康养、特色旅游、现代农业为主导的乡村振兴特色镇、高铁颐养小镇。

“八区”为“3个农业片区+3个生态片区+2个文化片区”。3个农业片区包括北部的生态农业发展区、中部的生态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南部的休闲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3个生态片区包括凤仙山—龙门山生态区、贺庄水库生态区和低山丘陵生态区;2个文化片区为泉林文化旅游发展区和圣水峪乡村振兴尼山传统文化发展区。

第四节  调整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37条  优化农用地结构

加强耕地保护,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农用地规模总体稳定,保障地瓜、花生、西瓜、板栗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用地。引导在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促进现状农用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化水平。重视林地保护,以县域内山体为核心,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到2035年,保持耕地、林地面积稳定。

第38条  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重大战略、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统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尽量少占耕地。到2035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大于162平方米,实现减量化。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城镇低效用地、农村闲散土地、废弃矿山的盘活利用,推动存量空间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

第39条  合理开发未利用地

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35年,县域湿地面积和水域空间保有量保持稳定。

第五节  合理划分规划分区

第40条  县域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

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加强县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县域层面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等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于县域北部和南部的山体,以及泗河、济河、芦城河、龙湾湖、贺庄水库和华村水库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体区域,占县国土总面积的9.71%。区内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严禁任何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并结合实际逐步引导退出。

生态控制区。为生态保护区外集中连片重点公益林、河湖水面等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2.96%。区内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导用途,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为保障原住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需求,可按国土空间规划对区内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有限改造,逐步迁出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工矿企业。

农田保护区。为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32.88%。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控制耕地“非粮化”;现状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城镇发展区。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4.99%,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区内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

乡村发展区。为农田保护区外,满足农业发展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48.91%,包括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和一般农业区等3个二级分区。将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产业空间划入村庄建设区,以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新六产、集体经营性建设等用途为主。将集中连片的经济林划入林业发展区,将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农用地集中区域划入一般农业区。乡村发展区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在充分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安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按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并应做好相应的补偿措施。

矿产能源发展区。为合法采(探)矿权范围内露天开采的采矿用地集中区域和规划期内计划开展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0.55%。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区内允许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初加工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允许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整治工程,鼓励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工程,禁止大规模的城镇建设。

第五章  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绿色高效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强化耕地保护利用

第41条  严守耕地数量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碎片化耕地,引导新增耕地向杨柳镇农田保护区、泉林镇农田保护区、泗河北部农田保护区和圣水峪镇南部农田保护区聚集,促进耕地集中成片发展。摸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备资源状况,挖掘耕地周边宜耕园地、残次林地、撂荒地等整治潜力区域,深入开展土地整治,逐步增加耕地数量,补足耕地保护目标缺口。以泉林镇、圣水峪镇和苗馆镇为耕地恢复重点镇,通过开展土地整治,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促进耕地布局集中连片。

第42条  提升耕地质量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逐步将地势平坦、立地条件好的宜耕区域内的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属性地类,以及其他“非农化”“非粮化”情形,采用清理或工程措施,进行田块平整,覆盖耕作层表土,恢复耕地功能。耕地恢复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平衡。结合各地块地势条件,进行土地平整或修建梯田,配套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

到203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形成更加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高标准农田整治区主要分布于圣水峪镇、星村镇、苗馆镇、金庄镇等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保护转型,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43条  合理进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评价、质量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充分考虑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的可行性与实际情况,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到2035年通过可开垦未利用地新增耕地面积约0.50万亩。

第二节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

第44条  农业空间格局

构建“一带四区”的现代生态农业空间格局。“一带”即河谷平原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带,沿泗河串联泉林镇、华村镇、苗馆镇等9个镇(街道),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四区”即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发展区、休闲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

第45条  划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立足泗水县农业基础,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因地制宜发展多品种、小规模、高品质的特色农产品。甘薯产业优势区主要位于杨柳镇、圣水峪镇、华村镇、中册镇和苗馆镇。瓜果产业优势区主要包括泗河街道曲泗村和杨柳镇东里仁村(西瓜)、泉林镇三合庄村(泉霜红桃)、苗馆镇万兴庄村(中华寿桃)、苗馆镇郭家庄村(猕猴桃)、圣水峪镇土洞村(苹果和春杏)、泉林镇花园村和金庄镇大泉村(酥梨)、圣水峪镇黄家庄村和泗张镇焦坡村(葡萄)、圣水峪镇南仲都村和金庄镇卞家庄村(草莓)。黄姜产业优势区位于泗张镇南陈村、王法峪村和苗馆镇米山庄村。大力发展镇(街道)特色农产品,提升规模化种植基地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益,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第三节  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46条  分类施策优化村庄布局

立足村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顺应人口转移趋势和农业规模经营需求,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暂不分类等5种类型。结合村庄建制调整、建设需求、村民意愿等,对村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专栏1  村庄分类引导

集聚提升类村庄。包括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村庄类型的大多数。此类村庄是乡村地区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设施投放的重点区域,引导建设用地增量、流量指标向该类村庄倾斜,统筹利用不超过5%的乡村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公益性设施、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用地。

城郊融合类村庄。是近郊区所在地的村庄,与城市充分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享共建。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城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

特色保护类村庄。指村庄产业、文化、风貌、自然、生态等方面拥有特色资源,具有保护价值的村庄。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创新业态策划,打造乡村特色产业网络和文化景观单元的重要载体。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搬迁撤并类村庄。包括位于湖库滩区移民、产业园区建设、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敏感、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人口流失严重等原因确需搬迁的村庄。充分尊重民意,合理确定搬迁时序,搬迁前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活动,搬迁后旧村址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以恢复为农用地或生态用地为主。近期搬迁村庄应做好留守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务,并预测应对未来常住人口及产业发展趋势变化的多种可能性,远期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

暂不分类村庄。对看不准的村庄暂分入“暂不分类村庄”,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鼓励挖掘发展潜力,视发展情况动态进行分类。

第47条  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格局

深入挖掘泗水县乡村地区生态涵养、休闲康养、文化体验价值,推进农业、康养、文化、旅游项目落地,打造“农文旅、农康旅”的“农业+”乡村特色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构建“一主一副、一轴一环”的县域乡村振兴发展格局。“一主”即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乡村“新六产”,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业科技创新聚集区。“一副”即副中心圣水峪镇,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轴”即县域中部南北向的山水城文发展轴,串联县域特色优势片区。“一环”即以北部星吴路、西部张丰公路、南部泗圣公路、东部泉张公路围合而成的乡村振兴发展环,串联龙湾湖片区、泗张生态康养区、泉林圣源文化区、泗河生态带,是引领泗水县乡村发展的环线。

第48条  划分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规划4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分别为圣水峪镇乡村振兴片区、泉林镇乡村振兴片区、泗张镇乡村振兴片区、杨柳镇乡村振兴片区。

圣水峪镇乡村振兴片区。打造以龙湾湖环湖景观带为中心的“新六产”融合区,以油杏、核桃规模化发展与草莓、火龙果特色化发展为重点的林果生态产业区,以现代化甘薯种植为重点的甘薯产业引领区。

泉林镇乡村振兴片区。以泉林镇三尤双创产业园为支撑,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设立绿色智能铸造共享经济产业园,实施历山石材城升级改造;以泉林泉群景区为核心,促进镇域文旅深度融合。

泗张镇乡村振兴片区。以林果生态资源为依托,以生态养生为主题,打造以生态康养、休闲度假、电商直播为主导的旅游小镇和特色商贸小镇。构建电商直播产业引领区、优质绿色林果产业区、乡村研学实践体验区、儒家文化传承发展区、森林康养休闲区和返乡创业人才集聚区。

杨柳镇乡村振兴片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规模化特色农产种植。以甘薯种植、甘薯深加工为主导,打造甘薯小镇,协同楚夏寺河,带动农文旅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第49条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乡村建设特点,按照“规划引领、盘活存量、增量倾斜、创新供给”的思路,补齐短板,激发活力,促进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强化规划引领,探索动态和差异化的村庄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推行规划“留白”机制,为乡村发展用地留有余地。加大存量土地挖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有序推进土地整治,整治出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切实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建设项目,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纳入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第六章  强化资源管控,保育永续利用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第50条  生态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六区三横五纵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

“六区”为北部山地生态控制区、中北部农田林网生态控制区、中部城市生态发展建设区、东部贺庄水库水源涵养区、南部低山丘陵生态涵养区、南部农田林果生态控制区。

“三横”为县域内的山脉与重要河流构成的廊道,包括南部低山丘陵生态带、北部凤仙山—龙门山生态带和泗河生态廊道。发挥山脉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加强水系廊道的生态修复和滨水空间植被种植,充分发挥廊道的护蓝、增绿、通风等作用。

“五纵”为县域骨干河流和交通走廊形成的结构性生态廊道,包括柘沟河—芦城河、高峪河—济河、百顶河—鲍村河、石莱河—石漏河等水系生态廊道和S512交通绿廊。

“多点”为县域内多个湿地、湖泊、森林公园构成的生态节点。包括华村水库、尹城水库、龙湾湖、青界水库、贺庄水库、泉林泉群景区等。

第51条  自然保护地

泗水县自然保护地包括山东泉林国家级森林公园和泗水泉林泉群地方级风景名胜区2处,总面积96.77平方千米(以国家批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准)。主要分布于北部凤仙山、龙门山,中部泗河河道、尹城水库、华村水库、贺庄水库,南部圣水峪镇、泗张镇内的主要山体和龙湾湖、青界水库,均为一般控制区。

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推动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修复自然保护地受损生态系统。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应急救灾、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设施建设。

第二节  推进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2条  水资源保护目标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到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不超过0.99亿立方米;到2035年,全县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

第53条  水源地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保护县域内4处地表水源地和32处地下水源地(详见表1),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按规定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确保二级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表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计表

序号

类型

水源地名称

水源形式

01

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6个)

马家坡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2

何家庄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3

鲁舒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4

鲍东庄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5

南玉沟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6

五里庙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07

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6个)

官庄水源地

地下水

08

蒋家河水源地

地下水

09

西故安水源地

地下水

10

泉林村水源地

地下水

11

龙湾套水库水源地

地表水

12

华村水库水源地

地表水

13

农村单村、联村(1000人以下)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3个)

东丰岭水源地

地下水

14

黄山庄水源地

地下水

15

申家沟水源地

地下水

16

南曾家庄水源地

地下水

17

小宋家沟水源地

地下水

18

孟家庄水源地

地下水

19

山河寨水源地

地下水

20

卞古村水源地

地下水

21

三山口水源地

地下水

22

马泉村水源地

地下水

23

三合庄水源地

地下水

24

黄土崖水源地

地下水

25

莲花峪水源地

地下水

26

农村单村、联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9个)

御驾道水源地

地下水

27

南纪埠水源地

地下水

28

龙云岗水源地

地下水

29

南尚舒水源地

地下水

30

青龙庄水源地

地下水

31

石埨水源地

地下水

32

双凤庄水源地

地下水

33

云头山水源地

地下水

34

上下峪村水源地

地下水

35

农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2个)

华村水库水源地

地表水

36

龙湾套水库水源地

地表水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泗河、柘沟河、济河、鲍村河、石漏河、芦城河、高峪河、中册河、龙湾湖、华村水库、贺庄水库等河湖水库管理范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有效管控涉水生态空间,维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水源涵养、水源保护、水土保持、行蓄洪水等功能。到2035年,全县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58.39平方千米。

第54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措施

加强水环境整治修复。严控河流水系内源污染,削减清除污染重的淤泥,实行生态清淤、底泥疏浚,减少淤泥向水体释放污染物,提高河流水系的自净能力。到203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乡污水防治体系,基本完成镇区及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农业化肥、农药、农村畜禽粪便等面源污染源基本控制,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系统管控河流水系。重点实施泗水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泗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恢复河岸植被,建设生态护岸。加快实施水库扩容、河道清淤疏浚整治等项目,推进生态调水和生态补水,确保库容充足、河道畅通。

第三节  强化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5条  林地资源保护目标

到2035年,泗水县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

第56条  科学布局造林绿化空间

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安排造林绿化工程,提升山体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推动北部凤仙山、龙门山和南部低山丘陵区的山林低干扰修复,实施水系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工程,实现森林提质增效,优化林地布局,增强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到2035年,全县新增造林绿化空间36.00平方千米。

第57条  分区保护林业资源

根据生态重要性、林地生产力等,将泗水县划分为4个林区。泗北低山丘陵水土保持林区,重点保护公益林,开展山体生态屏障绿化,推进现有林带更新提升;泗中河谷平地农田林区,主要开展农田林网提升改造工程,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合理引导,适度利用;中部山丘水源果林区,重点加强生态片林和经济果林的集中建设维护;泗南砂石山丘水土保持林区,加强低效林改造、防护林补植和绿化景观提升,提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

第58条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

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审批建设占用。严格实行森林植被恢复制度,开展森林植被恢复工作,恢复造林面积不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严禁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严禁随意调整公益林地面积和范围,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公益林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防止森林土地退化,对已经退化的林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

第四节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59条  矿产资源管控目标

到2035年,矿山数量控制在12个以内,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改善,环境治理恢复基本完成。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

第60条  矿产勘查开采重点

根据泗水县勘查开采实际,将矿泉水确定为泗水县重点勘查矿种,建筑用石料确定为重点开采矿种。泗水县现有采矿权11个,其中水泥用灰岩矿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个,矿泉水2个,水泥配料用黏土1个,砖瓦用页岩1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拟设矿权1个,为金庄镇戈山矿区熔剂用、水泥用灰岩矿,规划2025年投放。

结合成矿地质条件、资源分布特点,统筹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划定泗水县建材及非金属矿业经济区,主要位于济河街道、柘沟镇、金庄镇和苗馆镇,区内拥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等多种资源,加强对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的保护,打造绿色矿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第61条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控

对泗水县建筑石料矿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到2025年,开采量控制在900万吨/年,根据市场供需关系,集约、规模化开采建筑石料石灰岩、花岗岩。

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三区三线”布局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合理划定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等管控区域,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禁止和限制开采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国家级公益林、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区和国家规定不得或限制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非战略性矿产申请新设矿业权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地热、矿泉水外,禁止新设矿业权。

第62条  全面发展绿色矿业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构建绿色矿业工作新机制,规范做好泗水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带动区域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第五节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第63条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挥县域重要山体、河流水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在维护生物多样性中的主体作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以泗河、龙湾湖、贺庄水库、青界水库、凤仙山、龙门山、南部山区为泗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区域,重点保护河湖湿地、山地森林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重要鸟类物种及其栖息地。提升现有山东泉林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泗水泉林泉群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品质,贯通河湖水系,维护好鸟类、哺乳动物等生物迁徙通廊,为候鸟迁徙、鱼类栖息提供场所,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第七章  优化城镇格局,构建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和城镇格局

第64条  人口和城镇化

规划到2035年,县域常住人口54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34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3%左右。

第65条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主两副四区”的城镇空间格局。

“一主”即中心城区。为县域范围内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的核心区域,以旅游休闲、商贸会展、文化娱乐和绿色加工等产业为主导,协同联动高峪镇一体发展,打造泗河沿岸生态城市。

“两副”即副中心泉林镇和圣水峪镇。泉林镇以泉林泉群景区为核心,打造独具山水和文化特色的县域发展副中心。圣水峪镇依托鲁南高铁泗水南站优势和龙湾湖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建设机遇,打造以生态康养、文化休闲旅游、现代农业为主导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镇。

“四区”即4个城镇协同发展区。其中,“圣水峪镇—泗张镇”城镇协同发展区以圣水峪镇为主导,协同泗张镇,统筹生态、历史文化等优势资源,衔接生态康养、休闲度假等功能;“泉林镇—华村镇”城镇协同发展区以泉林镇为核心,协同华村镇,发挥农业、生态等资源优势,打造泗水县东部综合型城镇发展区;“星村镇—苗馆镇”城镇协同发展区以现代特色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方向,打造泗水县农业发展重点片区;“柘沟镇—杨柳镇”城镇协同发展区依托“儒陶”、石材、甘薯等优势资源,促进片区工农融合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第66条  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3级城镇体系。县域中心城市即中心城区,为县域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城镇人口规模20—30万人。重点镇为泉林镇和圣水峪镇,城镇人口规模1—5万人。一般镇为杨柳镇、柘沟镇、高峪镇、星村镇、华村镇、苗馆镇和泗张镇,城镇人口规模1万人左右。

表2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一览表

等级

数量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城镇名称

县域中心城市

1

20—30

中心城区(含泗河街道、济河街道、金庄镇、中册镇)

重点镇

2

1—5

泉林镇、圣水峪镇

一般镇

7

1左右

杨柳镇、柘沟镇、高峪镇、星村镇、华村镇、苗馆镇、泗张镇

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工贸型、农业型、旅游型4种类型。规划确定中心城区为综合型城镇,杨柳镇、苗馆镇、星村镇为工贸型城镇,柘沟镇、高峪镇、华村镇为农业型城镇,泉林镇、圣水峪镇、泗张镇为旅游型城镇。

表3  县域城镇职能引导表

名称

职能类型

职能描述

中心城区

综合型

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县域智能制造业中心。

县域西部门户,制造业中心。

生态旅游、医养健康、现代教育为主。

泉林镇

旅游型

生态文旅强镇、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

圣水峪镇

旅游型

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优秀传统文化与山水生态旅游为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镇。

柘沟镇

农业型

以农业种植、陶文化发展、石材加工等产业为主的镇。

杨柳镇

工贸型

以规模化绿色农业为基础、 精深化农副产品加工为核心、体验型生态农旅为补充的“产城融合”新城镇,“新六产融合”示范镇。

苗馆镇

工贸型

以建筑材料加工、林果种植为主的工贸强镇。

高峪镇

农业型

泗水县北部近郊的农业型小城镇和宜居小镇。

星村镇

工贸型

以机械加工、生态农业、休闲农旅为特色的现代工贸城镇。

华村镇

农业型

以新材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小镇。

泗张镇

旅游型

以生态、民俗文化旅游为主的区域生态农旅示范镇。

第二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67条  构建多元产业结构

全力推动产业深层次融合,把特色优势转化为竞争和发展优势,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与文化旅游业,通过旅游业带动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仓储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的产业结构。

第68条  打造特色农业片区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种植,依据特色农产品类型,自北向南划分为北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区,中部河谷平原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带、休闲农业与旅游产业园区,南部生态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休闲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

北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区主要分布于泗河以北平原地区,主要发展甘薯、板栗、马铃薯种植等。

中部河谷平原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带主要分布于泗河两岸,重点发展西瓜、酥梨种植;休闲农业与旅游产业园区主要位于泉林镇及泗张镇,发展酥梨、苹果及板栗种植。

南部生态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主要分布于苗馆镇及南部山地丘陵地带,重点发展地瓜、酥梨、黄姜种植;休闲农业与特色林果发展区主要分布于圣水峪镇及泗张镇,主要发展甘薯、葡萄种植。

第69条  推动文化旅游发展

重点发展环龙湾湖乡村休闲旅游区、泉林文化旅游区及西侯幽谷文化旅游区。

环龙湾湖乡村休闲旅游区位于南部圣水峪镇,依托龙湾湖周边重要文化、乡村资源等,集聚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发展壮大休闲文化旅游产业。

泉林文化旅游区依托泉林镇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加强文化节点的保护与修复,提升文化展示空间魅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西侯幽谷文化旅游区位于北部中册镇西侯幽谷景区,结合山区自然风光和观光农业,深度挖掘文化遗产资源,提升西侯幽谷品牌影响力。围绕龙门山、连环水库,建设泗水县旅游标志区,开展核心景区连片扩容工程。

第70条  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

保障实体产业空间供给,将县域重要的产业发展用地划定为工业用地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以工业用地为主,预留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稳定工业用地规模比例,严格限制擅自调整和占用工业用地。

全县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11.8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中心城区的济河工业园工业用地、中联产业园工业用地、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金庄组团产业园工业用地、卞家庄产业园工业用地,苗馆镇华能产业园工业用地、海螺产业园工业用地,泉林镇绿色智能铸造园工业用地和杨柳镇西部的工业用地。

第71条  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四区”的旅游格局。“一心”为泗水县城市休闲服务中心;“两带”为泗河文化景观带和乡村旅游发展带;“四区”为北部生态山林休闲区、西部休闲农业发展区、南部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区、东部泉源文化体验区。

泗水县城市休闲服务中心。发挥中心城区文化、经济和交通中心的优势,强化中心城区在全县旅游发展中的管理、信息和交通中心职能,形成县域旅游服务中心。以城市娱乐休闲、文化体验为功能导向,以游客、居民共享为原则,对现有商贸服务、文化遗存、城市休闲设施进行功能提升,满足本地居民和游客的休闲需求。

泗河文化景观带。串联泗河街道、金庄镇、中册镇、泉林镇、高峪镇、华村镇、苗馆镇的主要区段,以泗河为轴带,以文化为内核,打造泗河文化景观轴。

乡村旅游发展带。依托金马路、龙湾湖旅游路、S103济枣线、泉张路,串联万紫千红生态养生度假区、圣地桃源景区、安山寺、宋家沟村、阅湖尚儒、等闲谷、泗水梅园、甘薯小镇等景点,覆盖济河、芦城河流域。将沿线乡村旅游项目串联成线,植入田园观光、农事体验、文艺休闲、文创旅游、主题民宿等业态,打造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示范带。

北部生态山林休闲区。位于县域西北部,包括柘沟镇、高峪镇和中册镇北部,旅游资源主要有西侯幽谷、凤仙山、龙门山、望母山等景区。以山地运动、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

西部圣源儒乡发展区。位于县域西部,主要包括金庄镇、圣水峪镇、杨柳镇。该片区是以休闲农业、研学旅行、户外休闲、民宿露营、文创研发和文化体验为主要功能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东部泉源文化体验区。位于县域东部,包括泉林镇和华村镇。以泗水东部现有众多湖泉资源为基础,以泉林泉群景区为核心,以青龙山、贺庄水库、华村水库等景区为支撑,形成集泉林观光、文化创意、小镇度假、遗址旅游、康体养生、生态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度假区。

南部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区。位于县域中部和南部,包括济河街道、泗张镇及圣水峪镇部分区域。以泗张镇圣地桃源景区和万紫千红生态养生度假区为核心,整合区域乡村旅游资源点及旅游景区。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民俗体验为主要功能,打造具有休闲、体验、观赏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区。

第三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72条  加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考虑已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及重点项目,控制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土地混合使用,鼓励中心地区、重要景观节点区域以及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合理确定城镇用地开发强度,提升用地利用效率;鼓励地上和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引导仓储购物、生活娱乐、停车场和人防工程等功能在地下空间合理布局。

第73条  严控建设用地增量

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逐步建立以效益定供给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机制。增量用地重点供给中心城区、产业园区等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和县级以上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

第74条  用好建设用地流量

稳步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合理拆旧建新,挖潜流量指标。优先保障村庄民生短板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鼓励结余指标在县域统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有偿流转,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拆迁安置补偿。

第75条  挖潜建设用地存量

加快城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聚焦城镇现状老旧工业园区、城中村、城市重点功能区范围内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低效片区,有序推进旧工业、旧小区、城中村等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第八章  强化品质提升,打造宜居宜业的精致城市

第一节  明确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规模

第76条  发展方向

规划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为“北进、西优、南补、东控”。用地发展以向北为主,结合泗河北部中册镇,建设滨水宜居、生态特色鲜明的泗北新城;向西以优化为主,对接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和金庄镇;向南以南外环和铁路为界,适当进行补充完善;向东以存量用地更新为主,控制大规模建设。

第77条  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25万人左右,城镇集中建设区3676.1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640.13公顷。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第78条  空间策略

集约紧凑,存量更新。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以集约紧凑为主导,增量建设区域主要集中于泗北新城和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将中册镇和金庄镇镇区纳入中心城区,完善中心城区相关功能。推动建设用地存量更新,做好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低效工业用地的存量挖潜。

绿色生态,宜居宜业。以绿色生态为基底,将外围泗河、济河、玉沟河等生态廊道引入中心城区,结合中心城区内部水系,打造网络化的中心城区绿网水网。充分考虑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等其他用地的关系,形成既联系紧密又相互隔离的整体空间结构,鼓励用地适度混合,减少通勤压力。

第79条  空间结构

构建“一城三组团、两轴三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为主城区,是泗水县各类服务的重点片区。“三组团”即以泗河、济河、玉沟河为界划分的泗北新城、金庄组团和济东组团。泗北新城积极承接城市居住、培训教育、休闲旅游、商务会展等功能,加快路网、景观、桥梁、生态绿化、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建设;金庄组团加快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步伐,打造泗水县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地;济东组团注重济河沿岸景观绿化与周边居住设施相互渗透,逐步建成具备商业金融、文化娱乐、游览休憩、城市居住等功能的片区。

“两轴”为中心城区发展主轴和山水城文发展轴,中心城区发展主轴沿泉源大道,链接产业核心区和重要公共服务、商业区,向外连接S103济枣线,是未来城市核心产业发展和对外辐射的重要轴线;山水城文发展轴沿圣华路,串联泗北新城、泗河和综合服务区,北望西侯幽谷文化旅游区,南延圣水峪乡村振兴尼山传统文化发展区,延续城市文脉。

“三带”为泗河生态廊道、济河生态廊道、玉沟河生态廊道。充分利用泗河、济河、玉沟河等自然河流,进行河道及两岸景观改造和建设,形成中心城区的主要绿化景观带。

“多中心”为重要的服务中心,包括产业区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和泗北新城中心。

第80条  中心城区规划分区

合理划定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以及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外为生态保护区2.02公顷、农田保护区7.10公顷、一般农业区641.68公顷。

居住生活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济东组团和泗北新城,面积1990.45公顷。

综合服务区。以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中部和泗北新城中部,面积162.54公顷。

商业商务区。以商业、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东部和西南部、济东组团和泗北新城,面积238.12公顷。

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西部和金庄组团,面积969.99公顷。

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西南部,面积48.05公顷。

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中部沿河地带和泗北新城南部,面积258.52公顷。

交通枢纽区。以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西南部,面积8.46公顷。

城镇弹性发展区。为应对城镇发展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建设的区域,面积3.49公顷。

对城镇集中建设区内各分区的规模、主要土地用途和可兼容土地用途以及兼容比例提出要求。

表4  规划分区控制引导表

编号

功能分区

主要土地用途

可兼容土地用途

兼容比例(%)

1

居住生活区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30

2

综合服务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15

3

商业商务区

商业服务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居住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20

4

工业发展区

工矿用地

服务企业的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15

5

物流仓储区

物流仓储用地

兼有服务企业的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15

6

绿地休闲区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少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15

7

交通枢纽区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15

第81条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

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3640.13公顷。

规划到2035年,居住用地规模1275.8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35.05%。确定5个居住片区:泗北居住片区、中兴路以西居住片区、中兴路以东居住片区、金庄居住片区和济河东居住片区。

表5  居住片区规划一览表

片区名称

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居住人口(万人)

泗北居住片区

165.71

3

中兴路以西居住片区

572.59

12

中兴路以东居住片区

378.86

7.1

金庄及卞家庄居住片区

69.02

1

济河东居住片区

89.69

1.9

总计

1275.87

25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290.3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7.98%。其中机关团体用地32.48公顷,科研用地3.69公顷,文化用地11.87公顷,教育用地177.06公顷,体育用地11.5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43.2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51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64.6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7.27%。积极培育综合性商业,整合现状零散商业,主要沿泉源大道和中兴路等主干路两侧进行布置,泗北新城沿城市中轴线规划商务和商业中心。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841.1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3.11%。主要布局在圣源大道西部的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金庄组团北部和南外环路以南。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20.0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55%。主要布局在圣源大道与泉丰路交叉口附近和泗水站周边。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14.6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6.89%。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605.6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9.03公顷,主要为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与公路长途客运站。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7.5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48%,包括给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变电站、消防站、环卫设施等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286.6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7.8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75.96公顷,防护绿地3.22公顷,广场用地7.50公顷。规划布局音义河公园、圣源湖公园、仲庙公园、伏羲公园、玄帝庙公园和华胥公园6处城市绿地公园,并通过济河、音义河、中册河等水系打造绿道和开敞空间系统。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均衡配置居住区级公园绿地、口袋公园与广场用地。规划到2035年,公园绿地和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4.5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13%,保留济河东侧的仲庙与殡仪馆,并对现状殡仪馆进行扩建。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24.4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67%。

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三节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

第82条  机关团体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沿中兴路的现状机关团体用地,形成老城区行政办公区。圣源湖周边依托县政府形成集中的城市行政办公区。泗北新城保留中兴路以西、泗阳大道以北的党校,在中册南路的城市轴线上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金庄组团保留原金庄镇人民政府行政办公用地。

第83条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32处教育设施。保留中心城区现有职业中专、高中和中小学教育用地,于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增1所60班高中(城南高中),泗北新城新增1处120班12年一贯制学校(紫光实验学校)。按照中小学服务半径,规划结合居住用地布局调整,于音义河公园南增设1处12班中学,万向城东南、仲庙公园西北各增设1处36班小学,泉济路与圣康路交叉口东南增设1处24班小学。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5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

第84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构建以综合医院为中心,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16处医疗卫生设施,保留现状泗水县中医医院、泗水县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泗水院区、泗水县妇幼保健院等综合性医院,于济东组团新建泗水县传染病医院和泗水县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规划的社区中心与其他社区级服务设施合设,不独立占地。

第85条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9处文化设施,保留现状图书馆,在泗北新城滨河北路与紫光中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建1处文化中心;社区层面结合社区中心设立文化活动站。

第86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5处体育设施,位于主城区。保留现状泉通路与圣哲路交叉口东南侧的体育场,在滨河南路与圣德路交叉口东侧、圣源大道与泉儒路交叉口西南侧、泉儒路与泗河路交叉口东北侧、中兴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南侧分别布置1处体育设施用地。

第87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3处社会福利设施,保留现状1处敬老院,于泗北新城和济东组团各新建1处养老设施。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保证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第88条  15分钟社区生活圈

规划中心城区共划定15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到2035年,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5分钟社区生活圈面积1—3平方千米,覆盖人口1—3万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内强调功能复合,促进职住平衡,保障日常生活便捷,配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身、养老、商业、市政公用等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节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第89条  给水工程

中心城区需水量按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综合预测,预测2035年中心城区用水量为5.59万立方米/日。

保留提升现状水源地,规划尹家城地表水源,以尹城水库为水源,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供水至金庄组团东侧高位水池后,向中心城区供水。

表6  中心城区给水水源统计表

序号

水源

建设状态

建设规模

1

鲁舒地下水源地

现状

1.5万立方米/日

2

五里庙地下水源地

现状

0.8万立方米/日

3

何家庄地下水源地

现状

0.3万立方米/日

4

南玉沟地下水源地

现状

0.4万立方米/日

5

马家坡地下水源地

现状

1.5万立方米/日

6

鲍东庄水源地下水源地

现状

2万立方米/日

7

尹家城地表水源

规划

2万立方米/日

给水管网采用支状与环状网相结合布置方式。主干管网沿主要道路敷设,新建道路随道路敷设给水管道。消防给水采用与生活给水同一低压给水管网供给,消火栓沿规划主干路布置,间距不超过120米。

第90条  排水工程

规划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量按生活给水量的85%计,工业污水量按工业给水量的70%计。预测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为4.32万立方米/日。

保留现状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扩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至4万立方米/日。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泗北新城西侧,处理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规划4处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为泗北污水泵站、开发区污水泵站、济东污水泵站、中心城区污水泵站,占地面积均为2500平方米左右。

中心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污水干管沿进入污水处理厂方向的主要道路敷设,采用直径400—800毫米污水管。

雨水排放充分利用地形,中心城区东部雨水主要排至济河,玉沟河东西两侧的工业片区雨水排至玉沟河及其支流,金庄组团雨水排至尹城河,其余范围的雨水根据地形依势排至支流,最终汇入泗河。

第91条  电力工程

预测2035年中心城区用电负荷为36.38万千瓦。

规划保留110千伏泗城变电站,变电容量2×6.3万千伏安;扩建110千伏泉兴变电站3号主变,终期变压器容量为3×5万千伏安;扩建110千伏中兴变电站3号主变,终期变压器容量为3×5万千伏安;扩建110千伏金庄变电站3号主变,终期变压器容量为2×5+3.15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中册、王庄、杨庄、济河、北城变电站,变压器容量均为2×5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大闸变电站,变压器容量为2×6.3万千伏安。

10千伏中压配电线路环网供电,架空电力线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逐步采用地下电缆方式敷设。规划高压走廊宽度按500千伏60—75米、220千伏30—40米、110千伏15—25米、35千伏15—20米进行控制。架空电力线路与建筑物、行道树及其他管线等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第92条  电信工程

预测到2035年固定及移动电话数量为32.1万部,有线电视7.51万户,宽带网络6.80万线。

规划扩建电信机房2处,扩容移动通信设施,包括基站、配套机房和光缆传输线路,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和服务。根据覆盖优化和话务优化的要求,对交换机容量基站的数量进行扩容,并建设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通信管网采用弱电共同沟形式敷设,统筹考虑通信、广电、公安、交通等需求,建设联合通信管网。

优化邮政网点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邮政服务网络。扩建现状邮件处理中心,新建邮政支局网点3处,不单独增设用地。

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进一步提高传输带宽,保证传输质量,有线电视光缆宜与通信线路同路由敷设。

第93条  燃气工程

中心城区居民用气定额为0.1立方米/人·日,规划到2035年,管道燃气的气化率达90%以上,中心城区天然气总用气量为2175万立方米/年,日用气量为6.0万立方米。

中心城区以圣哲路以西的现状燃气储配站为天然气气源。已建高中压调压站2座,规划丁庄村燃气门站1处。以中压管网供气,中压一级供气系统通过设置小区调压柜或专用调压器进行调节。

天然气管道近期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远期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天然气管网采用聚乙烯管和钢管相结合,以地下直埋方式铺设。

第94条  供热工程

到203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0%,综合采暖热指标为34瓦/平方米,总采暖供热面积为1443万平方米,总采暖热负荷为491兆瓦,工业用蒸汽负荷为120吨/小时。

根据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划分4个供热片区,即老城供热片区、金庄供热区、泗北供热片区和东部供热片区,分区设置集中供热热源,总供热能力为939.5兆瓦。

表7  中心城区热源统计表

供热区域

热源种类

热源规模

老城供热片区

东部供热片区

北部供热片区

热水锅炉

圣源热电:现状2×75吨/时+2×130吨/时蒸汽锅炉,供热能力为227.5兆瓦;规划扩建2×116兆瓦热水锅炉,供热能力232兆瓦。

金庄供热片区

蒸汽

华金蒸汽:远期规划热源供热能力为480兆瓦。

规划以蒸汽和高温水2种管网形式供热,工业用户直接引入蒸汽热管道,自行调节利用。居民及公共建筑采暖主管网为高温水管网,通过设置水—水换热站转换为低温水供暖。规划供热主管道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热力管网均为钢管,重要路段采用直埋方式敷设,个别路段可以架空。

第95条  环卫工程

规划人均垃圾产量按照1.0公斤/人·日计,到2035年,中心城区日产生活垃圾250吨,年产生活垃圾9.13万吨左右。

中心城区采用“小型移动式压缩站转运+小型转运站”模式。规划5处小型转运站和9处小型移动式压缩站,设计垃圾处理能力共410吨/日,垃圾转运站应满足环卫车辆停放需求。规划到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按照每平方千米不低于3座的标准配建公共厕所,主次干路公厕间距一般不大于800米,流动人口密度高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公厕间距不大于500米。

第五节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第96条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范围主要包括城中村、低效工业和老旧小区。城中村主要包括泗北新城的故县村,金庄组团的金庄村、玉沟村,主城区的西音义村、东音义村、水泉村、西王家庄村、榆树园街社区、幸福村社区、新兴社区、孙家庄社区,更新面积约333.31公顷。低效工业主要分布于主城区西部,更新面积约167.65公顷。老旧小区集中于主城区东部,更新面积约33.36公顷。

第97条  有机更新空间单元

规划中心城区划定14个更新单元。按主导功能分为居住类、工业类和综合类等3类更新单元。其中,居住类更新单元共7个,分布在中心城区北部和东部。工业类更新单元共2个,分布在圣华路以西、圣昭路以东、泉兴路以南、泉圣路以北片区。综合类更新单元共5个,主要分布在圣华路以西、圣昭路以东片区。

第98条  更新单元差异化引导

居住类更新单元。老旧小区以微更新为主,以有机更新为主要手段,对老旧小区进行选择性地重建、保育、活化与复兴,保留传统街区和生活特色,提升街区品质。城中村和棚户区以片区整体改造+自由改造策略为主,对不符合规划整体定位的村庄及其周边用地,进行整体改造开发;对具有历史文化的老建筑及场地等空间,进行合理的转型改造与再利用;对临近城市公园、生态环境较好的村庄,结合自然环境进行改造。

工业类更新单元。以渐进式整治为主,逐步淘汰中心城区内资源能源消耗大、环境影响大、产品附加值低、相对落后的产业用地,引导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对工业建筑进行评估后,确定保留的应整饰、优化沿街建筑立面和内部使用空间,通过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商业元素的相互融合,营造特色、美化建筑。对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疑似污染地块,以及规划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开发利用前必须进行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评估,必须符合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治理要求;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

综合类更新单元。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配建相应的居住空间、生活和生产服务设施,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设施改善等工作。

第六节  集约利用地下空间

第99条  地下空间利用目标

充分发挥地下空间优势,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集约化水平,完善城市综合效能。重要地段土地出让时,通过规划控制指标、相关要求导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合规划确定的商业商务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居住区、小区停车位应保证90%的车位设置利用地下空间。

第100条  地下空间开发管制分区

对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管制分区控制。坚守底线,适度开发,地下空间禁建区主要为地下水开采区域、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限建区主要包括现状保留用地、已批待建用地、河道两侧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适建区主要包括停车场用地、新建用地等。根据用地功能划分4处重点开发利用区域,其中主城区东、西、北方向各1处,泗北新城1处,总面积约143.76公顷。

第101条  分层利用地下空间

浅层地下空间为地表以下15米的空间,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停车场、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次浅层地下空间为地表以下15米到30米的空间,主要用于道路、仓库等;次深层和深层地下空间为地表30米以下的空间,应审慎利用,主要作为预留空间。

第七节  划定城市重要控制线

第102条  城市绿线

规划将结构性防护绿地和大型公园绿地划定为城市绿线,主要包括圣源湖公园、伏羲公园、玄帝庙公园、华胥公园、仲庙公园等公园绿地;中心城区主要河道两侧绿地;泉源大道、滨河南路等城市干路两侧贯通性、结构性防护绿地。城市绿线采取实线、虚线两种控制方式,共划定158.72公顷,其中实线面积108.33公顷,虚线面积50.39公顷。

城市绿线应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实线控制的城市绿线应严格落实,不得改作他用。实行虚线控制的城市绿线,在总规模不减少、服务不降低、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入城市绿线的沿城市道路的带形绿地,因相邻地块设置道路出入口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在详细规划中调整落实。

第103条  城市蓝线

规划将音义河等贯通性水系、圣源湖、华胥湖等水体范围划定为城市蓝线,面积38.89公顷。

城市蓝线应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城市蓝线内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总规模不减少、服务不降低、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104条  城市黄线

规划将中心城区重大交通、市政和安全防灾设施划定为城市黄线,采取实线、虚线两种控制方式,共划定29.32公顷,其中实线面积24.63公顷,虚线面积4.69公顷。

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实线范围原则上仅允许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虚线范围在总规模不减少、服务不降低、布局稳定的前提下,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105条  城市紫线

规划将中心城区内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定为城市紫线,包括大舜阁、洙泗学堂、伏羲雕塑,面积0.36公顷。城市紫线内的建设活动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其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等。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修缮活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八节  加强城市风貌引导

第106条  风貌定位

中心城区风貌定位为“圣源泉乡、生态之城”,整体风貌结构为“三廊九片区”。“三廊”即泗河生态廊道、玉沟河生态廊道和济河生态廊道;“九片区”即现代城市风貌区、生态新城风貌区、滨水生态风貌区、现代商贸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产城融合风貌区、老城传统风貌区、城市重点风貌区和城市一般风貌区。

第107条  风貌引导

现代城市风貌区。位于主城区北部,建筑风格宜明快简洁,通过划分建设高度分区,形成富有层次感、起伏有序的天际线,塑造具有时代感的建筑形象。

生态新城风貌区。位于泗北新城,应严格控制滨水建筑形式,保证滨水沿岸的天际线优美连续。近水体处建筑高度宜低,打造开阔平缓的视觉效果。建筑风格宜简洁大方、轻灵通透,展现生态风貌特征。

滨水生态风貌区。位于主城区东北部,泗河与济河交汇处,应严格控制沿河建筑高度,融合泗河、济河两岸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塑造统一的风貌,打造特色滨水生态风貌区。

现代商贸风貌区。位于主城区东部,泉源大道两侧,培育建筑风格鲜明、街区管理完善的主城区特色商业街区。以低多层建筑为主,风格宜明亮简洁具有质感,塑造有辨识度的商业商贸风貌。

现代产业风貌区。主要分布于金庄组团,重点体现现代工业物流的风貌特色。风格宜现代简约,精致有序。分级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密度,保留中心城区景观视廊。以现代建筑形式为主,运用简约线条,体现时代创新个性,彰显活力的现代化气息。

产城融合风貌区。主要位于圣源大道以西,圣昭路以东。在空间组织上应具有节奏和韵律美感,建筑功能以生产和研发办公为主,建筑组合形式多样。

老城传统风貌区。位于济河西岸,中兴路与泉源大道交叉口附近,以延续历史文脉为主,是集中展示泗水历史文脉的特色城市风貌空间。建筑风格宜小巧精致,通过加强绿化和开放空间建设、控制建设密度和高度等手段,调整优化老城区空间布局。

城市重点风貌区。位于泗北新城的中轴线和圣源湖周边的区域,打造集行政办公、商务办公研发和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重点风貌区。建筑风格宜现代简约,优美大气,空间布局宜体现商务研发与生活相融合的生动感。

城市一般风貌区。主要分布在济河东组团、主城区的泉源大道以南和金庄组团,以营造城市人居生活的日常场所为主旨,风格宜灵活多变,色彩宜人。风貌管控上重点关注与城市风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注意人居活动空间的舒适性。

第九节  强化城市设计管控

第108条  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管控

加强泗河、济河沿岸的建筑高度控制,依托滨水开敞空间形成水景眺望视廊。高层建筑布局应充分结合城市形态、山水背景、结构轴带和交通走廊,构建格局清晰、错落有致、舒缓有序的城市天际线。预留泗北新城中轴线视线通廊和圣源湖西侧视线通廊,保障泗河与北部山体的视线连通,确保“见山望水”。

第109条  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对中心城区开发强度进行分区控制,将中心城区用地分为Ⅰ级强度区、Ⅱ级强度区和Ⅲ级强度区。

Ⅰ级强度区:为容积率1.0及以下区域,包括中心城区水系沿岸、大部分广场、停车场用地。

Ⅱ级强度区:容积率在1.0—2.0之间,包括中心城区内大部分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特殊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等。

Ⅲ级强度区:容积率在2.0—2.5之间,包括现状已建成的高层小区和规划的县级综合服务区、商业服务区、集中的产业服务区以及泗北新城的公共服务区等用地。

第110条  建筑高度控制

根据用地类型对中心城区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居住建筑,新建、改建以多层住宅为主,高层住宅宜控制在18层以下,建筑高度宜控制在80米以下;商业建筑、商务建筑、行政办公建筑,除少数核心地段建筑或标志性建筑外,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50米以下;工业建筑,宜采用多层厂房形式,建筑高度宜控制在24米以下。

第九章  推动文化创新,彰显圣源泉乡魅力特色

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第111条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规划确定“一带四区”的县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一带”即泗河生态文化带,“四区”即济河仲庙文化特色区、泉林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区、尼山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区和传统村落特色区。

济河仲庙文化特色区。分布在中心城区济河沿线,依托泗水仲庙、回龙桥等重要历史遗存,打造以文化展览、生态观光、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主的文化特色区。

泉林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区。主要分布于泉林镇,依托卞国故城遗址、卞一遗址、泗水泉林等重要历史遗存,打造以文化旅游、生态观光、休闲体验等功能为主的保护发展区。

尼山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区。主要分布于圣水峪镇西侧的尼山圣境世界儒学中心,打造以圣源研学、休闲农业、特色林果等功能为主的保护发展区。

传统村落特色区。主要分布于泗张镇东部,以中国传统村落桃源村及省级传统村落山合寨村、王家庄村为核心,打造以流水桃源、花街石巷为特色的民俗生态村,形成以乡村旅游、养生度假等功能为主的传统村落特色区。

第112条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泉林镇,结合泉林镇山水格局,串联保护要素,打造“一区(核心保护片区),两轴(洙泗保护轴、御驾道保护轴),四带(泗源保护带、石缝河保护带、历山保护带、青龙山保护带)”的保护格局。

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包括泉群风景名胜区泉眼集中的核心区域、卞桥、泉群汇入泗河的泗源河段以及与其相关联的自然景观等历史环境要素。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卞桥、卞国故城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泗水泉林;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处,为红石泉碑刻。

建设控制地带。指核心保护范围以外,为保证核心保护范围的传统格局、特色风貌完整性而需要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周边直接关联的地块以及未来进行功能一体化打造的区域。

第113条  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中国传统村落1处,为泗张镇桃源村;省级传统村落2处,为苗馆镇山合寨村和泗张镇王家庄村。

加强传统村落管理,尊重传统建筑风貌,维护传统村落空间格局及周边景观环境,保护好村内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持传统村落内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将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和传统风貌的村庄列入传统村落后备资源。

表8  传统村落后备资源表

镇(街道)名称

数量(个)

村庄名称

济河街道

1

石佛庄村

金庄镇

2

立山崆村、永兴庄村

中册镇

5

西侯家庄村、龙门山庄村、鹅湾村、小李白庄村、大李白西村

泉林镇

2

青龙庄村、泗源村

圣水峪镇

8

小城子村、南尧湾村、北尧湾村、西仲都村、南孙徐村、露金沟村、安德村、夹山头村

杨柳镇

1

小颜庙村

高峪镇

1

上下峪村

星村镇

3

南陈家庄村、姜家村、南崇义村

华村镇

2

西华村、东北华村

苗馆镇

3

安驾峪村、查山峪村、山合寨村

泗张镇

5

黄家峪村、桃花岗村、马家岭村、王家口村、宋家沟村

合计

33

第114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泗水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12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4处。

第115条  历史建筑保护

保护县域范围内已公布的11处历史建筑,包括卞桥、等闲谷艺术粮仓文创中心、乡村记忆博物馆、夹山音乐厅、大舜阁、启福阁、泗水盛鼎雕塑、泗水县党史纪念馆、炮楼、伏羲雕塑、洙泗学堂。对历史建筑实行原址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危害历史建筑安全或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行为。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在维持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鼓励对其进行活化利用。

第116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

保护县域范围内的46项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6项。保护内容主要包括柘砚、剪纸、核雕、柳琴戏、制陶、毛家刀等。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数字化档案,加强传承人培养,建立保护传承奖励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的结合,将其与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充分结合,形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动能。

第117条  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坚持保护第一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探索历史文化资源的多元保护利用方式。突出文化遗产的社会属性和利用的公益属性,构建以人为本的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整体观、大局观。提升文化遗产价值活化的创新力度,在尊重遗产本真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特色化遗产衍生产品与服务,打造遗产文化品牌。推动文物保护及文化传承弘扬,利用标识、展示牌、视频、网络等多种途径充分展示,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有机结合,加强文化遗产旅游“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

第二节  打造网络化蓝绿空间

第118条  蓝网保护

保护泗河、柘沟河、济河、鲍村河、石漏河等河流和龙湾湖、华村水库、贺庄水库、尹城水库和青界水库等水库。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等。

第119条  绿网保护

加强滨河绿化空间建设,泗河两侧绿带按30米控制,中心城区段整体控制10—20米,最窄处不宜小于5米;济河两侧按20米控制,中心城区段整体控制10—15米,最窄处不宜小于5米;其余主要河流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宜小于3米。

完善沿交通线绿化带,铁路、国省道两侧的绿化带不大于5米,其他公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大于3米。

第120条  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

完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布局,依托中心城区的水网和道路网构建“综合公园—体育公园—社区公园”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公园体系。

布局音义河公园、圣源湖公园、仲庙公园、伏羲公园、玄帝庙公园和华胥公园等6处城市综合公园。突出休闲健身、科普教育等功能,打造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的体育公园。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闲置土地整治,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破硬造绿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或者改造一批功能适用、景观宜人、舒适便捷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街心绿地”。

沿圣工路、西外环、滨河南路、滨河北路、圣金路、中兴路、圣源大道、泉通路、泉丰路、圣华路和圣安路等城市干路两侧以及工业与居住功能之间布局防护绿地。

第三节  塑造圣源泉乡风貌特色

第121条  城乡风貌特色

塑造“山河城文泉,生态城区诗意乡村”的城乡风貌特色。融合山水本底,延续泗水县北山南岭,中部泗河,东部泉群,南部文化的整体特色格局。面向生态文明时代,突显“山·水·泉·城”景观特征,打造南北纳青山、中东携河泉、遍处乡村诗意的风貌特点。

强化县域重点发展区的风貌引导。将县域分为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区、现代城市特色风貌区、产业创新特色风貌区、山地宜居特色风貌区、诗意田园特色风貌区等5类特色风貌区。强化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对特色风貌、城市轴廊、标志眺望、公共空间等内容进行管控和引导。重点加强对街区建筑整体协调、道路网规划控制、建筑形态的引导,注重结合历史文化元素进行特色风貌营造。

专栏2  县域特色风貌区引导

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区。加强村落风貌协调,建筑形态、建筑高度和建筑外观应与儒家文化、泉水文化、泗河文化相协调,在生态开放空间中融入文化展示、体验传承元素,烘托文化氛围。

现代城市特色风貌区。处理好城市与山水自然山水格局的关系,强化水城相融的空间特色。强调城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与呼应,严控滨水区域建筑高度,塑造优美城市天际线。挖掘历史文化特色,积极展示利用仲庙等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景观风貌区。

产业创新特色风貌区。以多层建筑为主体,建筑风格简洁明快,避免出现饱和度过高的色彩,重点展现现代化、先进化、生态化的产业风貌。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打造宜人、优美、时尚、有文化内涵的环境景观品质。

山地宜居特色风貌区。注重山村相依关系,顺应山地形态进行建设。保护山体自然景观,保证山体完整性,体现山野风貌。对山体破碎面进行保护和修复,适度提高植被覆盖度,保持物种多样化,保证森林覆盖率,形成绵延青山、绿色生态的效果。

诗意田园特色风貌区。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重点,适度控制建筑高度,尊重原生自然地理特征和乡野风貌,塑造与自然有机融合的整体风貌。保护乡村地域文化特色,注重乡村与自然、人文景观的融合。重视乡村环境建设,塑造绿树掩映的景观效果。民居建筑可结合农田种植瓜果蔬菜、花卉植物、本土乔木,实现建筑和景观融合。

加强山水周边建设管控。突出县域南北山体连绵起伏的生态风貌,体现山城交融的城市特色。重点对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泉水汇集处露区的山体,及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生态独特价值的山体,进行原生景观风貌保护。开展山体及周边的景观控制。

凸显水网贯通的自然地理特色。疏通南北向河道水系,与中部泗河水网衔接贯通。分类开展河流沿线地区的景观控制。城市外围河道沿岸突出生态屏障和组团分隔的功能特征,中心城区提升滨水岸线的功能和滨水地区的空间品质。重点加强泗河岸线生态修复,拓宽泗河两岸生态防护空间。

构建中心城区周边通风廊道,包括泗河廊道、济河廊道、玉沟河廊道、音义河—圣源湖—仲庙公园水系廊道、伏羲公园—玄帝庙公园水系廊道、华胥公园水系廊道和圣源大道西水系廊道。有效引导南北山区、泗河、济河、玉沟河等清洁空气进入,以通风格局优化城市建设格局与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城市热岛削减的空间格局。

第122条  乡村风貌塑造

强化乡村风貌修复与提升,引导形成地域特色凸显的村庄景观风貌。中部平原农业景观区结合平原农业可视景观,建设集约、整洁、有序的和美乡村;浅山丘陵农业景观区注重滨水、背山的景观塑造,形成山、水、村和谐有序的农村场景;山地丘陵景观区应结合大景区、小流域,打造步移景易的景区村风貌。

建设乡村文化景观单元。结合泗水县“山、水、城、文、泉、田”的自然资源本底和历史文化、农耕资源,挖掘传统村落、“一村一品”特色村庄、生态资源特色村以及其他村庄文化特色资源,如国营农场、文化建筑、农业景观等,保护并塑造乡村文化景观,在全县布局10个左右的乡村文化景观单元,传承泗水县乡村文化特色。

第十章  完善设施配置,构筑韧性高效的支撑体系

第一节  建立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123条  公路系统

加强与济宁市、曲阜市及曲阜高铁站的交通联系。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体系。保留现状东西向的日兰高速公路,衔接落实上级规划,县域北部新增东西向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县域中部新增南北向枣泰高速公路,县域东南部新增过境潍商高速公路,西南部新增尼山至曲阜高速公路。全县共设9个高速公路出入口。

规划形成“五横七纵”的县域交通干线。“五横”为星吴路、规划G327、原G327、金马线和泗张—圣水峪高铁连接线;“七纵”为张丰公路、S512、泗邹路、S103济枣线、原S103、黄鲸路和泉张路。

第124条  铁路建设

保留现状鲁南高铁和新石铁路,完善站点功能配套,增强客货运能力,强化换乘交通联系。加强与济南市、济宁市、曲阜市等周边城市的直连直通,全面融入区域高铁网络。

第125条  公共交通系统

城乡公共交通。县域设置1处汽车站,位于中心城区泉源大道与圣源大道交叉口,打造集长途客运和城乡公交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县域内规划设置1处公交首末站,与现状汽车站合设。公交首末站兼有停车、调度和基础保养功能。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布局以“均衡覆盖”为原则,沿城市主要道路布置,整体呈网络状结构。其中,东西向的公交线路沿泉通路、泉兴路、泉济路、泉源大道、泉胜路、建设路布置;南北向的公交线路沿圣华路、圣源大道、中兴路、人民路布置。规划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5%,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

中心城区公交站场设施主要包括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2类。每2—3万人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设置1—2个公交首末站,每处站场的用地面积按1300—1500平方米设置。公交场站规模应与运营车辆数量、公交线路布置相配合。

第126条  城乡绿道网络

依托星吴路、龙湾湖旅游路、泉张路等主要县乡道,以及泗河、济河、龙湾湖、凤仙山、龙门山等沿山滨水开放空间,构建环形城乡绿道骨架。衔接县域重要旅游目的地,串联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泉林青龙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柘沟镇凤仙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星村镇南陈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保证自驾游风景道及城乡绿道的连续性,提高交通安全性及舒适性。

沿城乡绿道每1—3千米设置1处服务驿站,形成完善的游憩服务系统。城乡绿道结合城镇空间结构,结合地区特征,形成娱乐康体健身、乡村风情体验、自然风景观光等多种主题绿道,实现滨水沿山开放空间的慢行可达。

城乡绿道中,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米;自行车道宽度单向不宜小于1.5米,双向不宜小于3米;步行和自行车混合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

第127条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

合理分流城市客运和货运交通,完善城市路网;结合城市绿地系统和滨水空间,建立城市慢行道路交通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内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到203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

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3级。

规划形成“七横八纵”的主干路系统,道路红线宽度为32—50米。“七横”为泗阳路、滨河北路、泉通路、泉兴路(古城路)、泉源大道、泉丰路(建设路)、南外环路;“八纵”为圣昭路、圣源大道、圣华路、圣安路、中兴路、人民路、珍珠泉路、东外环路。

规划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40米,主要包括中册北路、中册南路、滨河南路、泉儒路、泉福路(幸福路)、泉济路、泉鑫路、泉衍路(青年路)、金光路、金城路、圣金路、圣兴路、圣工路、圣诚路、圣康路、圣德路、圣哲路、泗河路、济河西路、育才路、紫光东路、圣册路。

规划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36米,主要包括泉音路、花园东路、知春路、泉庆路、东盛路、健康路、圣和路和泉金路等。

表9  中心城区道路属性表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道路走向

道路红线宽度(米)

道路功能

规划状态

泗阳路

主干路

东西向

45

交通型道路

在建

滨河北路

主干路

东西向

36

景观型道路

现状

泉通路

主干路

东西向

40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泉兴路(古城路)

主干路

东西向

48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泉源大道

主干路

东西向

48

交通型道路

现状

泉丰路(建设路)

主干路

东西向

48

生活型道路

现状

南外环路

主干路

东西向

36

交通型道路

现状

圣昭路

主干路

南北向

50

交通型道路

现状

圣源大道

主干路

南北向

42

交通型道路

在建

圣华路

主干路

南北向

45

生活型道路

现状

圣安路

主干路

南北向

40

生活型道路

现状

中兴路

主干路

南北向

42

生活型道路

现状

人民路

主干路

南北向

36

生活型道路

现状

珍珠泉路

主干路

南北向

32

交通型道路

现状

东外环路

主干路

南北向

35

交通型道路

现状

中册北路

次干路

东西向

30

生活型道路

规划

中册南路

次干路

东西向

38

生活型道路

在建

滨河南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2

景观型道路

现状

泉儒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泉福路(幸福路)

次干路

东西向

3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泉济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泉鑫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8

交通型道路

规划

泉衍路(青年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金光路

次干路

东西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金城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圣金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8

交通型道路

现状

圣兴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6

交通型道路

现状

圣工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8

交通型道路

规划

圣诚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0

生活型道路

现状

圣康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6

生活型道路

规划

圣德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圣哲路

次干路

南北向

24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泗河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6

生活型道路

现状

济河西路

次干路

南北向

15

景观型道路

规划

育才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2

交通型道路

现状

紫光东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0

生活型道路

规划

圣册路

次干路

南北向

38

生活型道路

规划

备注:道路红线宽度可在下层次规划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慢行系统以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为依托,构建2类慢行系统。一是沿城市东西向干路构建道路慢行道,加强西部工业区与东部城市生活区的步行交通联系,便于居民通过自行车、步行方式通勤;二是沿泗河、济河、音义河、圣源湖等河流水系构建滨水休闲慢行道,凸显城市文化和河流水系生态特色。慢行系统道路宽度为3—7米。

第128条  道路交叉口及交通设施规划

平面交叉口。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内的主次干路交叉口尽量渠化设计,增加进出车道;规定城市支路接到主干路的交叉口应当采取“右进右出”的交通管制措施。

互通立交。县域规划互通式立体交叉口共11处。其中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共10个,包括日兰高速公路与规划S103济枣线、枣泰高速公路、S512的3个互通立交,规划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与泉张路、圣源大道的2个互通立交,枣泰高速公路与星吴路、原G327、规划圣水峪—泗张高铁连接线的3个互通立交,规划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与原G327的1个互通立交,以及尼山至曲阜高速公路与S512的1个互通立交。中心城区立体交叉口1个,为南外环和圣源大道立体交叉口。

公共停车场。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公共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基本满足刚性需求、适度控制弹性需求,维持停车供需动态平衡。中心城区老城区采用多途径挖掘潜力,适度改善停车条件;新城区按标准配置停车场地。

第二节  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129条  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构建覆盖县域的“主中心—副中心—镇区—乡村社区生活圈”4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县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中心城区为泗水县的公共服务主中心,集中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商业、医疗、教育、体育等设施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圣水峪镇、泉林镇为城乡公共服务副中心,依托现有发展基础,形成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支撑产城融合发展;其余镇区配置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医疗设施标准,建设高质量教育设施,提升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的规模;依托中心村建设乡村社区生活圈,满足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等初等公共服务需求。

第130条  强化镇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强化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实现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根据各镇职能类型,统筹完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体育健身服务、养老服务、商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强调功能复合,促进职住平衡,保障日常生活便捷。

规划到2035年,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表10  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型配置标准

分类

设施名称

综合型

旅游型

工业型

农业型

行政办公

镇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税务、公安、市场管理等机构

乡村振兴服务站

文化教育服务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文化活动中心

幼儿园、托儿所

小学

初级中学

医疗卫生服务

镇卫生院

卫生服务站

垃圾分类回收站

体育健身

体育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市民健身设施等

体育公园、绿道

养老服务

养老院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商业服务

百货商场

集贸市场

注:√为必选型,™为建议型

第131条  建设服务均等优质的乡村社区生活圈

以52个中心村为单元,建设乡村社区生活圈,集中配置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地区宜居水平。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理服务、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市政服务、生活服务、公共安全等9类,分综合配置(中心村)、基层配置(基层村)2级进行规划配置。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生活圈需求,针对性配置农贸市场、农村电商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站、晒场、农机站场等。结合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可配套智能体验、文化展示、生态治理等特色服务设施。

规划到2035年,乡村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

表11  乡村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型配置标准

类别

综合配置(中心村)

基层配置(基层村)

设置项目

配置要求

设置项目

配置要求

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中心

党群服务中心

公共教育

小学

幼儿园(托儿所)

幼儿园(托儿所)

医疗卫生

卫生室

卫生室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中心

文体活动室

村史馆

村史馆

文体活动场地

文体活动场地

村庄游园

村庄游园

社会服务

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站

礼事堂

公共交通

城乡公交

城乡公交

公共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

市政公用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

再生资源回收点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

邮政代办点(快递服务站)

移动通信基站和光纤交接点

主要道路路灯

主要道路路灯

生产生活

晒场

晒场

农机站、场

农机站、场

便民超市

便民超市

农贸市场

农村电商服务站

公共安全

警务室

警务室

防灾避灾场所

防灾避灾场所

注:√为必选型,™为建议型

第132条  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城乡教育服务高质量提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着力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按照“高中向中心城区集中、农村初中向镇区集中、农村小学和幼儿园向中心村集中”的思路,逐步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标准化和教育优质化。建设与县域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老年学校、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现有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

高标准配置城乡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健全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的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以传承创新中医药服务为特色,以卫生健康监督为保障的完整有序、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提升医疗卫生设施基础条件。加强优质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规划在泉林镇、金庄镇、圣水峪镇各新建1处卫生院,改造提升其余镇卫生院,确保所有镇卫生院分批次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预留重大事件公共卫生设施用地,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的不确定性。到203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以上。

提供高品质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公服建设,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35年,中心城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90%以上;各镇区至少建设1个小型全民健身广场、1个灯光篮球场;乡村社区生活圈的体育设施采取分级配置、兼容配置、开放共享配置、经济集约配置的策略进行布置。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功能。

提升社会保障基本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型养老,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创新养老方式,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推广“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保障儿童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儿童社会福利设施中应优先配置社区级儿童福利设施,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无障碍设施及环境建设维护,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便利程度。

构建设施完善的殡葬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惠民,升级改造现有老旧殡葬设施,加快补齐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和服务短板,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体系。优化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县级公益性公墓1处,各镇至少布局2处镇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规范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实现从传统安葬形式向节地葬、生态葬的转变。

第三节  建设系统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

第133条  县域给水工程

构建多源互补、分质供应的安全、节约、稳定的供水体系。预测2035年城乡最高日用水量为10.01万立方米。规划以华村水库和龙湾套水库作为主要地表水水源地,以中心城区、苗馆镇、泉林镇的地下水作为主要地下水水源地。充分利用县域已建水厂,打造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

规划到2035年,全县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达到100%。依托污水处理厂增加再生水供给,主要用于工业中水回用和城市杂用水。

改造完善现状城乡供水管网,配水管网采用环、枝结合的形式布置,以枝状管网为主,主干管网沿主要道路敷设。

第134条  县域排水工程

坚持雨污分流,构建片区统筹、环境友好型城乡污水系统。以镇为单位建设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排放治理措施。污水处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全县形成由中心城区3座大中型污水再生处理厂和各镇分散式小型污水再生处理站联合服务、互为保障的污水系统。

加快城镇排水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步伐,促进农村排水体系改造提升。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9%;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35年,城乡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规划大型污水处理厂3座,分别为中部的第一污水处理厂、西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 各镇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排放治理措施,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村庄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村级生态处理、市政纳管处理、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等模式处理村庄污水。

逐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策略,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构建完善的排水防涝系统,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各镇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综合运用排水河道、雨水管道及雨水泵站等多种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综合利用,分区排水”的原则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取3—5年,重要地区采用10年或以上。

第135条  县域电力工程

坚持电源与电网统一规划,协同发展,建设保障有力、分区清晰的220千伏主网和城镇统筹、灵活高效的110千伏、35千伏配网。到2035年,泗水县用电量最大负荷预计达到28.76亿千瓦时。规划在华村镇建设220千伏泗张变电站1座,扩建圣源220千伏变电站,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2座;规划距离相近、走向相同的高压走廊并廊建设,控制高压走廊布局及用地,促进电网发展与城市建设相协调。

第136条  县域电信工程

建设高水平的、面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总体统筹、合理布局泗水县通信系统。保留并扩建现状中心城区电信支局及电信设施,并在圣水峪镇、泉林镇等镇新建电信支局和物流配送中心,规划村庄设置邮政便民服务点,优化现有邮政设施网点分布。到2035年,全县实现宽带、有线电视及村村通电话全覆盖。

第137条  县域燃气工程

充分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规划泗水县中心城区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实现管道天然气化;各镇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气源实现瓶装分散供应,远期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山东管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山东天然气泗水管线、富地燃气和奥德燃气等上游高压天然气管网,设置高中压调压站,全面实现天然气管道供应 “镇镇通”;村庄以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天然气的补充,因地制宜推广农村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近期规划在丁庄村建设1座燃气门站,占地面积约0.35公顷。

第138条  县域供热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形式供热,到2035年形成以热电联产热源为基础、以多种清洁能源热源为补充的供热系统。规划泗水县中心城区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2种热源形式实现集中供热,改造提升华金热电厂,圣源热电厂,柳絮热电厂;镇区以区域锅炉房热源形式为主实现集中供热。鼓励村庄采用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实现清洁能源供热,构建城乡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供热体系。

第139条  县域环卫工程

坚持源头分类和减量原则,完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全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各镇区可按需求建设公厕,每个中心村应至少建设1座公厕。

保留济河街道1处垃圾填埋场和苗馆镇的1处垃圾焚烧发电厂,以镇为单位建设镇级垃圾转运站。

规划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农村可采取“二次四分”模式。规划中心城区采用“小型移动式压缩站转运+小型转运站”的模式,各镇采用“转运站一次转运”的模式。医疗垃圾等城乡其他垃圾统一运送至位于苗馆镇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第140条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宽带网络建设,在生产制造、公共安全、能源联网、应急管理、医疗教育、专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专网,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深度覆盖。

推广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内外网升级和企业设备智能化改造。鼓励各方协同推广工业互联网在装备、家电、机械、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垂直领域的应用。

加快部署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全县交通信号和交通指挥信息网络;加快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提供停车互联、预约泊车、无感缴费等便民服务。

全面推广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县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积极推进居民区和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推动特高压变电站等电力能源建设工作。加快清洁能源电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风能、太阳能等产业智能化发展。

第四节  打造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141条  加强风险评估和应急预警管理机制

加快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对城市多灾种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地质、地震、气象、洪涝等自然灾害,重特大火灾、重大危险源等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等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已识别自然灾害敏感区域进行空间管控,健全管理机制。

第142条  地质灾害防治

针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县级防灾预案,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定为群测群防点,并设计巡查路线,依据危险程度,划分监测级别。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网络和预防相结合的防灾体系,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依据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和汛期常规性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成果,及时调整完善县、镇、村3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全覆盖。

规划到2035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100%完成避迁与工程治理,100%开展监测预警。

第143条  抗震规划

泗水县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设工程提高一档设防。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加油加气站、供热能源站、燃气调压站等次生灾害源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建设地震预警自动处置系统,提升地震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第144条  防洪规划

到2035年,规划泗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贺庄水库、华村水库、尹城水库和龙湾湖4座大中型水库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洪水标准。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内涝设计重现期为10年一遇;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将泗河、石莱河、金线河、高峪河、中册河、济河、柘沟河、楚夏寺河、鲍村河、芦城河等河道的防洪堤、河湖岸线范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内为雨洪蓄滞行泄空间,原则上不能实施影响防洪排涝的建设项目。完善防洪工程保护和防洪管理体系,通过清淤治理河道、培高加固堤防、生物工程治理、保持通讯畅通、建立报警制度等措施提高县域防洪安全。

第145条  消防规划

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分区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工业区、普通仓储区、商业服务区、居住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一些特定的可能危害城市消防安全的危化品、加油加气站等。控制可燃物、危险化学品设施的布点、密度及周围环境,控制火灾扩散和蔓延,控制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的场地及通道,控制灭火救援的空间利用条件,降低城市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创造安全的生产、居住环境。

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消防站4处。规划保留现状一级普通消防站1处,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3处,辖区面积7—15平方千米,分别位于主城区南部、东北部和泗北新城东部。在保留现状消防站的基础上,完善中心城区应急救援力量薄弱的东部老城片区消防站布局,泗北新城适时按需建设消防站。

金庄镇、中册镇纳入中心城区消防站辖区范围,其余各镇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消防站。鼓励乡村地区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从消防设施、消防出口、防火构造、电器消防等方面,构建系统化、科学合理的消防标准体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齐全、工作正常,保证灾害发生时可以迅速、有序疏散,杜绝因电器故障引起火灾隐患。

完善现状消防站装备配置,逐步更新现有消防器材装备,增加特种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提升消防车通行条件。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完善消防取水点、消防给水管网、市政消防栓、消防供电设施、消防通信系统等项目建设。

第146条  人防规划

遵循“长期坚持,平灾结合,统一规划,重点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人防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尤其是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地下空间建设,满足人防建设要求。

中心城区、重点镇新建的住宅、旅馆、饭店、宾馆、商场、批发交易市场、学校教学楼及其附属建筑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综合楼、文体娱乐活动中心、车站等所有公用建筑,应按国家相关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规划到2035年,人均人防工程面积2平方米,防护标准为6级(含)以上;中心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为3平方米,结合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开敞空间设置。按中心城区人口的0.1%比例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各镇依据具体情况,合理布置升级改造警报通信系统。保证G327、S512等中心城区主要对外道路及出入口的安全畅通,组团之间保证有2条以上城市主要道路作为联通,各住宅区到避难场所要有避灾道路连接,避灾道路宜相互贯通。

第147条  强化重大危险源防护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加强对石油化工企业、化工危险品仓库、燃气储配站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危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布局应远离现状和规划的人口密集区域,宜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居住区、公共建筑、饮用水源、其他物品货场等场所、设施、区域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在生产集中区和生活区之间、饮用水水源地和油气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之间,建立风险防范隔离阻断设施。加强工业园区内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存放、储存场所的安全防范。

第148条  构建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县域内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以交通廊道为主。包括北部的济宁机场至泗水高速公路和规划G327构成的廊道、南部鲁南高铁和日兰高速公路构成的廊道、枣泰高速公路和S103济枣线构成的廊道。

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选址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结合现状已有廊道布局,减少对主导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

第149条  加强军事设施保护

推动基础设施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各类军事用地需求统筹,优先保障部队战场设施、大型训练基地场地等重大军事项目建设需求。依法落实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和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强化电磁环境、空域、建筑控高等空间管控和安全保障。周边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前应做好对军事设施影响的预先考虑和先期评估,加强对军事和涉密设施的安全保护。

第150条  构建公共卫生设施体系

将“健康城市”理念纳入空间治理体系,强化综合防灾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意识,建立泗水县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监测应急处置平台,提高对传染病、地方病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泗水县疾控中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完善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传染病医院等设施建设,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

第十一章  加强整治修复,推进国土空间多元利用

第一节  开展全要素生态修复

第151条  矿山生态修复

到2035年,完成全县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的治理任务,构建完善的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机制。

规划全县划分为2个重点修复区、6个一般修复区。重点修复区分布于泗水县柘沟镇北部的花岗岩矿区和圣水峪镇东部的含铁辉长岩矿区。一般修复区分布于金庄镇南部、济河街道东南部、苗馆镇西部、泉林镇北部、高峪镇中北部和泗张镇东北部的石灰岩矿区。

根据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和发育情况,采取农业复垦、生态复垦、产业复垦等措施,因地制宜综合确定治理模式及修复策略。充分利用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修复措施,采取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修复地形地貌景观。

第152条  水环境治理修复

重点针对泗河流域部分河道狭窄弯曲、坡大流急、冲刷侵蚀两岸土地、水土流失等问题,对泗河及其支流进行整修、截弯取直、疏通河道,增强防洪抗旱能力。逐步减少泗河两岸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源排放。

针对百顶河、柘沟河、济河、鲍村河等河流存在的用地侵占、河道淤积、水质污染等问题,采取河道疏通、生态清淤、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河道护坡建设等措施,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加强对各条河流的管控,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纳管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水污染物的源头控制,减少人为活动对水域的影响。

实施华村水库增容工程,对兴利水位线以下的范围进行土石方开挖,建设环库道路,充分滞蓄雨洪资源。对县域内的滕家洼水库、尹城湖等多处小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清理淤泥,并实施生态修复措施,控制水体污染,促进水库水环境体系的生态修复和健康运行。

第153条  湿地生态修复

加强金庄镇北部第二污水厂湿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依托泗河天然廊道,打造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湿地生态节点,构建“水体—湿地—旱地”自然景观生态格局。通过湿地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对易产生污染的水生植物进行清淤,开展绿化种植及水生植物净化种植工作,通过科学的生态治理和自然恢复措施,改善泗河湿地生态环境和生态条件,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泗河湿地的生态功能。

第154条  森林生态修复

重点开展南部圣水峪镇、泗张镇和北部凤仙山—龙门山等区域的森林山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公益林质量,进一步提升南部尼山片区及北部凤仙山—龙门山山区的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生态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在适宜区域种植板栗、山杏、元宝枫、猪牙皂等特色经济林。强化北部山区重点森林山体的修复和绿化,推进损毁山体的生态修复,改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高质量实施尼山片区生态保育修复,明确造林树种和植被恢复方式,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和低强度改造等措施调整树种组成,优化树种结构,加强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第155条  水土流失治理修复

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突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水系生态治理等重点内容,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积极开展耕地治理和梯田改造,对6—15度的坡耕地采取修筑梯田、等高种植等方式加强水土保持,对15—25度的坡耕地采取工程、生物、农业等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径流调控和田间道路配套工程建设,结合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加强植被建设,有效控制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到2035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约200平方千米。

表12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表

重点工程

类型

时序

工程内容

泗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3年

工程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包括河道切滩,岸坡护砌,新建桥梁及路面硬化。

济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1—2035年

对龙湾套水库上游段11千米综合治理,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扩挖清淤整治,近村段岸坡防护,河道内修建拦水建筑物,整修沿河道路及路边绿化。

卸甲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1—2035年

河槽疏浚工程总长度约5.20千米,险工段砌石护砌,维修12座跨河和河岸建筑物工程,河道内修建拦水建筑物,整修沿河道路及路边绿化。

石漏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4—2025年

对10.20千米河槽进行开挖疏浚、两岸切滩;险工段生态护砌,维修4座跨河建筑物。

高峪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4—2025年

对河槽进行疏浚了7.90千米,险工段砌石护砌,河道内修建拦水建筑物,整修沿河道路4.40千米,路边绿化。

柘沟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4—2025年

上游段筑堤8.50千米、对河槽进行清淤开挖4千米;险工段生态护砌1千米。

雷泗新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6—2035年

对10千米河槽进行开挖疏浚;近村险工段生态护砌、整修沿河道路3千米,路边绿化。

芦城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4—2025年

上游段筑堤2.50千米、河槽进行清淤开挖8千米;险工段生态护砌4千米、维修5座跨河建筑物工程,整修沿河道路2400米。

中册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6—2035年

对河槽进行疏浚5.50千米,险工段砌石护砌,河道内修建拦水建筑物。

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6—2035年

对河槽进行疏浚6.50千米,险工段砌石护砌,河道内修建拦水建筑物,整修沿河道路2.20千米,路边绿化。

尼山片区生态修复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水利

2023—2035年

包括吴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庠厂河综合治理工程、卸甲河综合治理工程、北野后河综合治理工程、孙家庄河综合治理工程、石旺河综合治理工程、圣水河综合治理工程、仲都河综合治理工程

泗水县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水利

2022—2023年

包括泗水县贺庄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泗水县星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泗水县高峪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泗水县泗张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泗水县丑村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泗水县柘沟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泗水县新建拦蓄工程

水利

2022—2023年

泗水县泗河岳陵拦河闸工程(新建)、泗河泗水段苗馆拦蓄工程(新建)、泗河泗水段寺台拦蓄工程(新建)、泗河泗水段官园拦蓄工程(新建)。

泗水县华村水库增容工程

水利

2021—2023年

华村水库运行多年,淤积严重,兴利库容减小,为充分滞蓄汛期雨洪资源,发挥工程效益,对该水库实施增容工程,对兴利水位线以下进行土石方开挖、建设环库堤路,增加水库蓄水量450万立方米。

泗水县小水库增容工程

水利

2021—2023年

对泗水县内多处小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清理淤泥,实现生态修复。

泗河湿地综合治理工程

湿地

修复

2021—2035年

机械结合人工,对部分水面易产生二次污染的菖蒲、芦苇进行清淤,开展绿化种植,在河道两岸及岛屿四周栽植扦插护坡灌木杞柳;开展水生植物净化种植工作,通过科学的生态治理和自然恢复措施,改善泗河生态环境和生态条件,保护泗河流域的水资源,发展重要的生态景观和观光旅游区。

泗水县国土造林绿化工程

森林

修复

2021—2035年

主要位于泗水北部山区和尼山片区,因山制宜,在适宜区域种植板栗、山杏、元宝枫、猪牙皂等特色经济林,对于造林难度较大区域,种植蜀桧、侧柏、黑松等,高标准实施绿化。

泗水县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

保持

2021—2035年

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配置沟道拦蓄工程、坡面水系工程、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重点突出北部、南部低山丘陵地带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地区,水蚀相对集中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

泗水县矿山治理工程

矿山

修复

2021—2035年

分为矿山重点修复区和一般修复区,重点修复区分布于泗水县柘沟镇北花岗岩矿区和圣水峪镇含铁辉长岩矿区;一般修复区分布于金庄镇南石灰岩矿区,济河街道石灰岩矿区,苗馆镇石灰岩矿区,泉林镇石灰岩矿区,高峪镇石灰岩矿区,泗张镇石灰岩土矿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破损山体修复、护坡、覆土绿化等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

第二节  强化全域综合整治

第156条  农用地整治

中部高标准农田综合整治区,主要包括济河街道、金庄镇、圣水峪镇、星村镇、苗馆镇,耕地较为集中,适宜建设高标准农田。

东北部农用地综合整治区,坡度相对缓和,为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高峪镇、华村镇等镇,通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耕地生产力。

东南部低山丘陵土地综合整治区,主要包括泉林镇和泗张镇,山丘较多,地块零碎。规划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大力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157条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评价、质量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考虑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的可行性与实际情况,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到2035年,未利用地可开垦新增耕地潜力面积约0.54万亩。

第158条  建设用地整治

建设用地整治包括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

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集中于中心城区,面积约4.34平方千米。实施差别化调控和多元化改造,充分激活低效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合理安排再开发时序。

村庄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分布于金庄镇、圣水峪镇、杨柳镇、苗馆镇等镇,整治面积约9.94平方千米。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整治措施,集约利用农村存量土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加土地收益。

表13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表

重点工程

类型

时序

工程内容

泗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土地整治

2021—2035年

在泗水县各镇(街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泗水县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

2021—2035年

整治地类主要包含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等等,对其中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属性的地块进行整治,优化农用地结构,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力。

泗水县未利用地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

2021—2035年

主要针对未利用地中的其他草地和裸土地,地形坡度相对较大,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在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平衡,结合各地块地势条件前提下,先进行土地平整或者因地制宜修建梯田,同时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和农田防护网等配套设施建设进行适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规划传导

第159条  镇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与指引

金庄镇、中册镇纳入中心城区统筹管理;泉林镇、圣水峪镇、杨柳镇、柘沟镇、高峪镇、星村镇、华村镇、苗馆镇、泗张镇9个镇划分镇级空间传导单元,构建约束性指标管控、空间控制线边界管控的刚性传导体系。

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空间管控线边界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

明确各镇的城镇定位、规划目标、功能分区、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要求等引导要求。

表14  泉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生态文旅强镇、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

规划目标

县域次中心、区域重镇、济宁至临沂东部门户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4.7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4.3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983.33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16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406.14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2.2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5个

功能分区

镇域北部、东部为林果种植区和生态文旅区,南部为高效农业区,中西部、东部为综合发展区和历山石材产业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北部林果种植、东部生态文旅、南部高效农业的空间发展结构。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镇区向南发展。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提高建设品质;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15  圣水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优秀传统文化与山水生态旅游为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镇

规划目标

县域副中心、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6.2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5.4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1811.13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52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222.35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1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7个

功能分区

镇域北部为龙湾糊乡村旅游片区、仲都文化文创片区,中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南部为农产品主产区,西南部为世界尼山文化旅游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构建北部康养文创、中部高端农业、南部研学文旅空间发展结构。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以向南向西发展为主,北部结合村庄进行优化提升,向东控制发展。与尼山片区进行融合,鼓励利用现状地形因山就势进行建设。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南部铁路以南,邹泗路以西,乡村建设要与尼山文化片区建设整体风貌相协调,依托乡村文化特色、农业特色、自然特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16  杨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规模化绿色农业为基础、精深化农副产品加工为核心、体验型生态农旅为补充的“产城融合”新城镇,“新六产融合”示范镇

规划目标

现代农业示范镇

生态农旅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4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5.25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154.31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7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136.20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8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4个

功能分区

镇域南部为沿泗河绿色果蔬农旅发展区,北部为特色经济种植区,西部为传统粮食种植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区为产城融合服务中心,构建北部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西部传统粮食作物种植区、东部绿色果蔬农旅发展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镇前街作为镇区主要功能发展轴,引导镇区向东西两侧发展;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提高建设品质;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完善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产品主产区规模化经营,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17  柘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农业种植、陶文化发展和石材加工等产业为主的镇

规划目标

区域石材加工和新型建材中心、陶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区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3.2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万亩)

3.15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986.72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1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

417.20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1.6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3个

功能分区

镇域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北部为矿产和产业集中发展区,中部南部为农产品主产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打造陶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花卉苗木种植区、高效有机农业种植区、山地生态旅游区、采矿建材产业发展区5大片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城镇发展方向以东西向为主,向西建设陶文化产业园,向南建设城镇新区,优化中部城镇商住老区,控制城镇向北发展。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加强北部采矿区生态修复,注重矿区周边环境保护。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18  高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泗水县北部近郊的农业型小城镇和宜居小镇

规划目标

生态农业和基层服务型城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0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万亩)

4.58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505.81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5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60.68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5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4个

功能分区

镇域西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其他区域为农产品主产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打造泗河有机农业发展区、高效农业种植区、生态旅游发展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以向东和向北发展为主。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提高建设品质;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19  星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机械加工、生态农业和休闲农旅为特色的现代工贸城镇

规划目标

三产融合示范区、特色养殖强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8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万亩)

5.4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125.95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7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124.05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9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4个

功能分区

镇域基本全部为农产品主产区,北部、南部有少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以李家庄村、左家庄村、南百顶村、林泉村为中心,重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业旅游。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以向西为主,东优西扩。向东优化用地性质和用地布局;向西扩展打造独立的产业园区;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提高建设品质;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南部沿泗河村庄结合农文旅等优势提升建设品质;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20  华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新材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小镇

规划目标

生态宜居小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万亩)

2.28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2.1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567.67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2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107.58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5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3个

功能分区

镇域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中部、南部为农产品主产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构建中部新材料加工、北部生态农业、南部高效农业3大片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向南、向东发展对接G327区域交通走廊;以居住功能和发展环保产业为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注重华能产业园与泗河之间的防护要求;鼓励存量更新改造,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21  苗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建筑材料加工、林果种植为主的工贸强镇

规划目标

山东省乡村振兴“五区共建”示范镇

泗水县工贸强镇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5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5.3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929.5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08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253.41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7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6个

功能分区

镇域西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他均为农产品主产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以镇区为发展核心,构建高效农种植、海螺水泥工业发展、石佛峪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生态旅游4个片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向南拓展,向西延伸,结合现状工业企业,打造沿G327的城镇发展带。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石佛峪生态旅游片区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优先向中心村倾斜。

表22  泗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镇定位

以生态、民俗文化旅游为主的区域生态农旅示范镇

规划目标

依托生态+旅游+林果的发展模式,打造山东省“两山理论”实践地,建成满足休闲、娱乐、旅行、度假、养老等功能需求的康养基地。

主要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4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4.9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2660.57

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

1.30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135.18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0.8

社区生活圈布局

城镇社区生活圈1个,乡村社区生活圈6个

功能分区

镇域东北部为农产品主产区,中、西、南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目标

打造镇域南部生态康养旅游区、中部农业旅游功能区、东北部现代农业发展区、西北部民俗文化旅游区。

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

以向西和向南为主。向南至规划S103济枣线,增加服务类业态;向东对接万紫千红旅游景区,重点进行存量用地改造,利用景区优势沿主路发展服务业;向北、向西至济河,建设优质居住组团,规划旅游服务设施。

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

万紫千红旅游片区打造品质较高的空间环境;山地、公益林较集中的乡村地区,以低密度乡村聚落为主,严格限制污染类工业企业,彰显生态环境,营造地域特色空间;其他乡村地区鼓励建设低层石材民居。

第160条  详细规划传导与指引

综合考虑行政边界、线性基础设施、河流岸线等自然界线,结合规划用地布局,考虑功能完整性、边界稳定性和规模适宜度,将中心城区划分为11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单元中明确功能定位、管控边界、核心指标和其他需要管控引导的内容。详细规划可结合实际,在不突破强制性内容,保持相应用地总量稳定、布局均衡,确保相关服务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用地兼容控制要求,对用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以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控制引导要求在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

表23  泗北生态新城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生态新城

主导功能

居住、公共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3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366.67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2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35%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47.43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9.67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小学1处、县级文化设施1处、县级福利设施1处、县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党校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配建消防站1处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用地总体布局应注重与泗河的关系,通山连水

2.核心视线通廊应确保连续性和通透性

3.滨河天际线设计应错落有致,避免形成“一面墙”

表24  城北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新型居住区

主导功能

居住办公、生活服务、公共配套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6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753.05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2

约束性

核心指标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65.74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6.20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初中2处、小学2处、县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配建污水处理厂1处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片区北部注重与泗河南岸的空间关系,滨河界面重点打造

2.片区南部注重与圣源湖的空间关系

3.重点塑造音义河公园至圣源湖公园生态廊道

表25  城南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南部综合片区

主导功能

居住、公共服务、工业、物流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6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861.80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2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60.46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5.78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初中2处、小学4处、县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配建污水处理厂1处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注重泉源大道两侧空间组织

2.沿公园串联水系作为主要公共空间

3.片区内工业和物流功能不能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

表26  老城北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居住片区

主导功能

居住、生活服务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3.1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290.57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2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35%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44.23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6.64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初中1处、小学3处、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保留现状110千伏变电站1处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保障两河交汇区域空间开敞性

2.打造沿古城路水系,连通至济河

3.对片区内现状的老城工业园和城中村进行城市更新

表27  老城南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老城居住商贸片区

主导功能

居住、商业、生活服务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4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485.30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2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26.19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6.15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高中2处、初中2处、小学4处、县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配建消防站1处、保留现状110千伏变电站1处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泉源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周边区域打造城市级商业中心

2.仲庙公园向西沿古城路两侧地块打造商业街,建议采用中式风格

3.对片区内城中村进行城市更新

表28  济河东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一般居住区

主导功能

居住、教育、公共服务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1.9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237.34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2.0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5%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11.30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5.11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初中1处、小学1处、县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县级福利设施1处、殡仪馆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打造中心城区东部门户区域,提升城市形象

2.提升济河植物园空间形象

3.注意殡仪馆邻避要求

表29  经济开发区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工业园区

主导功能

工业生产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0.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258.89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1.0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16.95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5.20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工业园区与玉沟河界面的空间关系

2.园区以中大型厂房为主,地块根据企业需求灵活出让

3.建筑风格以现代工业建筑风格为主

表30  金庄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综合型片区

主导功能

居住、工业、商务服务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0.8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181.86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1.5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35%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5.33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6.84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初中1处、小学1处、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合理指引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道路的关系

2.加强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的防护

表31  卞家庄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综合型片区

主导功能

居住、工业、生活服务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0.20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121.09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1.5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35%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0.76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6.84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幼儿园1处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合理指引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道路的关系

2.加强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的防护

表32  济河工业园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城市新型产业区

主导功能

创新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0.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56.16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1.0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0.73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1.45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低效工业更新为创新型产业

2.片区企业入驻条件需为中小型、无污染、创新型企业

3.增加小型企业孵化功能

表33  建材单元控制指标指引表

功能定位

建材产业区

主导功能

工业生产

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性质

人口规模(万人)

0.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45.37

约束性

单元容积率

≥1.0

约束性

单元建筑密度

≥40%

约束性

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公顷)

0

约束性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

配建要求

单元空间

特征指引

1.片区企业入驻条件需为建材生成型企业

2.在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材生产和环保工艺,减少面源污染

第161条  专项规划传导

强化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建立完善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管理制度。在资源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城乡发展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在不违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刚性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予以细化落实,同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经批准后的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第二节  完善配套政策机制

第162条  加强规划衔接

充分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各阶段发展目标和时序安排,做到同步、有序实施。

第163条  完善部门联动

完善重大项目选址决策机制,构建县、镇2级衔接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各部门在公共财政投入、土地供应、重大项目推进上的相互协调,合理确定重点任务年度安排和行动计划,实现县镇协调、部门联动、同步高效。

第164条  建立评估制度

提升国土空间数据的监测能力。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遥感卫星、航空摄影、无人机等对地观测技术与地面调查相结合,及时跟踪监测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建设用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森林、湿地等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图斑变化,提高国土空间动态监管、绩效评估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体检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加强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国土空间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节  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

第165条  形成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

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前提下,整合国土空间现状数据,共享各部门国土空间相关数据,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相关决策和行政管理。

第166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衔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的基础上,整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汇总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基于“一张图”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联审,支撑规划的动态监管。

第167条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将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贯穿国土调查、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查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国土建设与应用,提升面向政府部门、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的国土空间信息服务能力。

第四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168条  近期建设目标与思路

近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县域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山水人文特质逐渐凸显,泉林镇、圣水峪镇两个副中心逐步彰显,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县域,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心城区整体城市形态和框架基本建立,城市功能得到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第169条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重点

规划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约3100公顷,常住人口规模20万人左右。近期建设的重点分为3个方面。

城市框架展开,功能分区更加合理。中心城区西部依托音义河和县政府打造新的增长点。结合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发展圣源大道两侧的产城融合区。依托泗北新城新建党校和文化中心,因时因力地进行高标准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规划建设部分居住用地,提高泗北新城人气和活力。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结合城市更新和现状存量用地,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和配置标准,完善老城区等现状人口密度较大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提升中心城区公益类服务设施的保障水平和质量。

保障产业发展,产城更加融合。积极发展适合泗水县的特色食品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梳理中心城区西部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现状用地,重点向食品产业和新兴产业进行用地倾斜;同时结合老旧工业用地的改造,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将圣源大道以西的区域适当置换为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第170条  交通设施近期建设重点

完善境内路网。加快完成S512日东线泗水连接线水泉至圣水峪段改建工程、S103济枣线济宁泰安界至日兰高速公路段改建工程和尼山至曲阜高速公路工程,打通对外交通大动脉。加快实施圣水峪—泗张镇高铁连接线、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旅游道路等16条重点县乡道路建设工程,进一步畅通泗水交通大动脉。

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结合泗水县普通国省道路网布局和交通流量,规划建设G327泗水水泉公路驿站、G327连固线泗水黄阴集服务区等一批公路服务设施,提升干线公路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调整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完善城乡客运公交场站设施,提高客运公交运力配置水平。

第171条  水利设施近期建设重点

推动实施系列水利工程。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攻坚战,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水安全等水问题。重点实施泗河引调水工程,加快启动建设贺庄水库、龙湾套水库、尹城水库、泗河、华村水库、大颜庙水库的水系连通工程,扩容华村、尹城水库。开展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和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推进智慧水利工程建设。

第172条  电力设施近期建设重点

优化智能电网布局架构。统筹城乡电网发展,大力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主变4台,新增变电容量2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4条。实施11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1项,规划主变容量126兆伏安。扩建圣源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4个。新建110千伏线路11.30千米。根据负荷需要,优化现有35千伏网架结构。

第173条  民生设施近期建设重点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着力缩小城乡教育设施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学校建设,整合普通高中资源,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广远程医疗,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做好“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提升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均衡发展各种体育事业。增加体育设施供给,完善健身设施建设,推动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开放。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基本目标,建设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健康中心等全民健康设施。

第174条  旅游项目近期建设重点

依托北部夹山头村、东仲都村、南仲都村、西仲都村和南部鹿鸣厂村等村,与尼山圣境错位发展,不断开发新的旅游业态、旅游产品,打造省级区域旅游目的地。依托万紫千红度假区、等闲谷艺术粮仓、阅湖尚儒研学游基地等知名景点,打造一批综合性消费平台。围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旅游+”战略,形成“农业+休闲旅游”高端发展的新路子,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路线。

第175条  产业项目近期建设重点

优化升级传统产业。立足传统优势主导产业,瞄准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绘制优势主导产业生态图谱、创新图谱,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

突出健康食品产业。持续加大食品产业企业招引力度,积极对接国内食品龙头企业,力促引进一批食品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在建食品加工项目,形成新的食品产业增长极。

延伸绿色建材产业。依托石灰石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水泥循环经济产业园,拓展延伸水泥产业链条;发挥花岗岩、陶土等资源优势,规划建设石材产业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材和绿色建材,打通装配式建材与砂石骨料、水泥制品全链条,构筑绿色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全省重要的新型装配式建材和高端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海螺园区智慧能源项目,打造种类齐全、多元发展、特色突出的智慧能源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甘薯淀粉副产品加工产业的研究,开发甘薯蛋白和可溶性糖类等生物产品。重点支持冻干粉针、粉针智能化生产、纯中药复方水针粉针制剂二次开发智能化生产、无菌聚合生物载体创面覆盖物开发等医药项目。

主要图纸

01 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02 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03 县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

04 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图

05 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图

06 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07 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08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09 县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

10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11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12 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13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14 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



【word版】泗政字〔2025〕85号关于印发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docx

【pdf版】泗政字〔2025〕85号关于印发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pdf

【H5解读】泗水县印发《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