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5-06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30日我局拟对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 | 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曹家庄村北,金工一路西,泉兴路南。 | 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 | 山东新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建设于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曹家庄村北,金工一路西,泉兴路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魏培新。 |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下料、焊接烟尘、打磨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喷粉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工序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天然气燃烧机经低氮燃烧后与固化工序废气于固化房内密闭负压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套粮食加工机械设备2025年10月16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