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652K/2025-068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姚秋玉诉中康盛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昌源实业有限公司、泗水县圣信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79号)答辩、开庭通知公告
中康盛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姚秋玉诉中康盛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昌源实业有限公司、泗水县圣信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二倍工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79号)。申请人姚秋玉仲裁请求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山东圣昌源实业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23日至9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拖欠工资6593元;3、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76000元;4、支付经济补偿3000元;5、支付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7600元;6、支付住房公积金4560元;7、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垫付费用1070.58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本委定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9时在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泗水县中兴路10号)一楼101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4365370
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