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11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文书编号 | 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时间 | 处罚理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救急渠道 |
泗建罚〔2025〕018号 | 370831************ | 张* | 2025.11.3 |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行为。 | 处500元罚款,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