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表
单位名称 | 泗水县司法局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执法主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执法职权 类 型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 □行政裁决 □其他 |
执法依据 | 1、行政处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2、行政检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二)组织、指导和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 |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