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岗位信息

时间:2025-12-12 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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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泗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法规科

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运输管理科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县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协调全县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涉外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落实全县地方铁路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落实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订行业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规化建设科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落实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铁路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受理交通运输方面的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五)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泗水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