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5-078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县晴天淀粉制品厂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12-2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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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泗水县晴天淀粉制品厂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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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

泗水县杨柳镇杨柳村镇南街4号(泗水县亿金机械有限公司院内),杨柳村工业聚集区内。

泗水县晴天淀粉制品厂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泗水县晴天淀粉制品厂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建设于泗水县杨柳镇杨柳村镇南街4号(泗水县亿金机械有限公司院内),杨柳村工业聚集区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法人代表王稳。

1、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及绿化标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 一般控制区标准及济政办字[2018]168号文燃气锅炉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需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相关要求,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保护要求,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县晴天淀粉制品厂年产80吨粉条、100吨粉皮加工项目2025年12月9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