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652K/2025-075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秦承龙诉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86号)答辩、开庭通知公告

时间:2025-12-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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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秦承龙诉泗水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经济补偿、加班费等劳动争议一案(泗劳人确案字〔2025〕第86号)。申请人秦承龙仲裁请求如下:1、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11月20日解除;2、支付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待岗生活费18180元;3、支付被迫离职经济补偿63800元;4、支付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加班工资45942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本委定于2026年2月9日上午9时在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泗水县中兴路10号)一楼101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4365370

附件:1.申请人仲裁申请书

          2.答辩通知书

          3.开庭通知书


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申请人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pdf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