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5-07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2-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赢隆业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12-2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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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山东赢隆业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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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

泗水县金庄镇卞庄工业园C6车间。

山东赢隆业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赢隆业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建设于泗水县金庄镇卞庄工业园C6车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法人代表韩传营。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

2、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73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限值;有组织苯乙烯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VOCs、苯乙烯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表3要求;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赢隆业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螺旋分选机配件生产项目2025年12月11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