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5-079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2-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民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效节能型生物质燃料棒和RDF燃料棒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12-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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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济宁民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效节能型生物质燃料棒和RDF燃料棒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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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高效节能型生物质燃料棒和RDF燃料棒项目

泗水县金庄镇白庙村南550米。

济宁民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民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效节能型生物质燃料棒和RDF燃料棒项目,建设于泗水县金庄镇白庙村南550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法人代表段元进。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项目生产过程中压块、切碎、粉碎、造粒等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由各工段配套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集中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民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效节能型生物质燃料棒和RDF燃料棒项目2025年12月12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