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5-072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2-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泗水县召开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5-12-0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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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县决定就《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调整事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调整拟将禁燃区域范围增加镇街驻地、学校、医院周边和工业园区。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拟定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10:00

(二)拟定地点:泗水县中兴路11号为民服务中心13楼(1321)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范围:与本次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产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中,利害关系人代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听证参加人总数的二分之一。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根据有关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等方式公平公开地遴选产生,保证各方都有代表参加听证会。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24时。

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

(一)公民报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扫描或拍照);

② 《泗水县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听证会报名表》(请按要求完整填写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再进行扫描或拍照)。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1.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交①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④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泗水县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听证会报名表》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除上述①、③、④项材料外,还需提交②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五、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公民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政策;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经营者及其所属员工不能以公民的身份报名。

(二)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以单位名义报名,派记者持有效新闻证件出席听证会。

联系电话:0537-4364090

邮箱地址:sshbjfzk@163.com

附件:《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2025年12月3日        

泗水县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听证会报名表.docx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