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13W/2025-045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水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2-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泗水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2-1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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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办公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21〕12号)要求,现将泗水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十六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目标

2023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整改措施

1.2021年,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下达419个新增和113个巩固提升行政村的基础上,再增加409个行政村及环湖2公里内22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前1169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工,已完工223个,全部完成后,2021年底治理率将达到41%,其中南四湖周边太白湖新区、微山县、任城区、鱼台县达到87%、78%、60%、54%。同时,加快治理进度,确保2022年治理率达到70%,2023年完成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为了确保设施长期运转,采取“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特许经营模式,选择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建立了1+11+N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能化运维系统,运维人员每周对污水处理终端及相关设备巡检2次,管网系统每月巡查2次,每日登录运维管理平台查看各站点实时数据,发现异常信息和报警信息,立即到异常站点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泗水县已完成41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73.8%。

2023年泗水县完成146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100%。

四、整改效果

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季度考核,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县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联 系 人:宋海涛

联系电话:0537-3745791

联系地址:泗水县农业大楼803室


来源:泗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