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528187M/2025-04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泉林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泗水县泉林镇关于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查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查转办信访件,泉林镇马泉村无名工厂,产生刺鼻气味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
一、反馈问题
泗水县泉林镇马泉村,村北头路东边有一个水库,水库旁路东第一家厂房,门口无挂名,场内有大罐、机械、一个一个罐,场内味道刺鼻,类似于甲醛的味道,持续了半个月左右,场内还未生产,不确定味道是什么散发出来的。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厂区进行取缔清理。泉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化工安装拆除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厂区内设备进行了拆除,设备内化工原料转运至济宁海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二是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经核查,该厂负责人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任何环保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安装生产设备,建设了一条用于加工生产甲硫醇钠化工生产线,使用来源不明的强碱性液体及强酸性液体作为原料从事化工生产,相关违法证明已移送公安机关。
三、完成情况
已完成厂区内设备的拆除和清理。
公示电话:0537-4011203
泗水县泉林镇关于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查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2025.02.25.pdf
来源:泗水县泉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