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91370831MA3BXJQG08/2025-045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国网泗水供电公司 | 组配分类: | 业务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对长期未用电用户进行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要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为规范电力设施使用,提高电网资源利用率,国网泗水县供电公司梳理出连续6个月未用电、现场已无配电或用电设备清单,共计1户(明细详见附件)。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上述条款,将予以公告销户。公告期限: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到所在区域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则视为同意销户。
特此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泗水县供电公司
2025年3月14日
序号 | 管理单位 | 用户编号 | 用户名称 |
1 | 金庄供电所 | 3701018411387 | 山东鲁铭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来源:国网泗水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