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月度时间安排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1 | 1月 -12月 | 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行政检查 | 《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是否依法依规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 | 3% | 1年1次 |
2 | 1月 -12月 |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 | 《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未经审批不 | 3% | 1年1次 |
3 | 1月 -12月 | 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 3% | 1年1次 |
4 | 1月 -12月 | 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沿街商铺经营单位是否遵守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 3% | 1年1次 |
5 | 1月 -12月 | 对店外经营的行政检查 | 《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店外经营。 | 3% | 1年1次 |
6 | 1月 -12月 | 对张贴、张挂宣传品,设置门头牌匾,利用条幅、旗帜、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形式设置宣传品和标语的检查。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张贴、张挂宣传品,设置门头牌匾,利用条幅、旗帜、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形式设置宣传品和标语 | 3% | 1年1次 |
7 | 1月 -12月 | 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水县城区 | 现场检查 | 禁止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 3% | 1年1次 |
来源: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